小说看多了觉得能喝酒才是猛士的吕哲先是到各个酒肆经常去蹲点,蹲了大概五天得出一个结论,酒量好的人不一定是猛士但一定是酒鬼,而酒鬼通常都是误事的代表,想依靠酒鬼来保护自己,那还不如直接自己抹脖子。
计划一:失败!
纸张还没有被发明,所以大秦没有街头广告,更不允许有人随意张贴什么东西。
因此,计划二还没开始就已经夭折。
连续两次失败,让卯上劲的吕哲开始有向偏执狂发展的趋势。
在徐阳不明所以的目光下,吕哲带着借来的十名徐氏仆从跑去液池这个咸阳最为出名的娱乐场所,找一个显眼的地方拿出百镒马蹄金抬来长案那么一摆……
事实证明在任何年代都有喜欢看热闹的人群,这么一幅奇怪又独特的画面怎么会没有围观的人呢?
围观群众议论纷纷,他们困惑这名身穿军侯甲胄的青年在搞什么名堂。
壹百镒马蹄金在阳光的照射之下金光闪闪,拿出大量财物出来装~逼的吕哲身穿甲胄盘坐在长案后面,对着越来越多的围观人群心里感到非常满意。
大概是觉得人够多了,他终于站起来,环视周遭人群,放大声音道:“本人吕氏名哲!”
这年头有氏的人在普通黔首看来可不是什么小角色,这样一来纷纷安静下来,好奇这名军侯后面会说什么。
“抬上来!”
徐氏家仆将准备的石锁从旁边的马车上搬下来。
“今天本军侯来这里只为一件事情。”
吕哲看着被勾起好奇心的围观群众,顿了一下吼:“是为招募勇士作为亲兵而来!”
现场保持了一会的安静,这种冷场让吕哲有些发愣时候,突然现场爆发出热烈的议论。
军侯在高官显贵看来或许不太入流,但是在黔首眼中已经是了不得的大人物。
军侯的亲兵是什么?那是贵人的心腹!
不但跟着军侯有可能会光宗耀祖,最实惠的是能免除徭役、兵役,从来没见过军侯公开招募亲兵的人们,他们怎么能不惊讶、能不吃惊?而似乎这名军侯虽然看不出有什么背景,但是看那摆在长案上闪闪发光的金子,财力应该很是丰厚?
自古以来秦人就不知道怯场是什么,当即有人大声问:“敢问这位军侯,是不是能举起那些石锁就算是您的亲兵?”
吕哲目光转向说话的人,那是一个大约三十来岁的壮士,看他身穿背心式的粗麻衣所露出扎实的肌肉和粗大的膀子,该是一个很有力气的家伙。
“能将百斤石锁连续举三下算是过关,可以等待第二轮的选拔。”
“那小人想试一下!”
还真没想到这么快就有第一个人迫不及待地要吃第一只“螃蟹”
,这情况让吕哲对这场招募更加有信心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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