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它了!
百里九不用问就可以确定,因为它身上还仍旧带着一股死亡的腐朽气息,那是没有从死人堆里打过滚的人感知不到的。
那只犬看到百里九在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立刻俯下前身,弓起后腿,露出几颗白森森的犬牙,跃跃欲试,却不像其他犬一样,低声呜咽。
“泡泡!”
林诺雅出声制止。
百里九忍不住目瞪口呆:“你叫它什么?”
“泡泡。”
诺雅得意地复述:“刚刚给它起的名字,威风吧?”
百里九颇有点无语,并且忍不住开始怀疑人生:“只要这位犬兄没有意见,我自然不方便替他抗议。”
泡泡蹲下身子,眼皮懒洋洋地撩了一下,似乎是在响应百里九的话。
“你没事吧?”
百里九上下打量诺雅两眼,她的袖子看起来有些湿哒哒的,浑身倒并没有一点搏斗过的痕迹。
“能有什么事?”
“看你去了这么久,以为你跟它一块用餐呢。”
百里九语不气人不罢休。
“用餐倒没有,我只不过是用温水给它洗了一个澡,然后带着它顺道围绕着你的犬舍溜了一圈,让你的爱犬们拜见一下它们的王。”
“就这么简单?”
“不然还要怎样?”
百里九知道,自己可能错过了一场很精彩的较量,至于过程如何,只能自己向侍卫详细打听了。
他看着跟前那只犬,心里暗暗惋惜,这样凶猛的一只獒,落到这女人手里,成为一院子女人的玩物,前途可以预见。
果然,女怕嫁错郎,狗更怕跟错郎啊。
☆、第三十一章鸡飞狗跳
林诺雅得了泡泡,欢喜得不行,亲自照料,全都不愿假手于人,就连夜里也会将它放进屋里,铺个软垫儿,让它卧在自己床边守夜。
夜里睡得格外安心,不再提心吊胆。
桔梗和朝三暮四全都不喜欢泡泡,奇怪自家小姐怎么就偏生选了这样一只丑陋的流浪狗回来,还当宝贝一样供着。
除了精心地照料,林诺雅还会换上一身轻便的衣裳,带着它围绕整个一念堂小跑撒欢。
如往常一般,过来教授功课的女先生,前脚踏进院子里,就被突然冒出来的“怪物”
骇了一跳,仓惶后退的时候被门槛绊到在地,吓得变了脸色,手里的书也齐之不要,连滚带爬地逃出去,斯文扫地,再不肯来。
泡泡虽然年纪尚小,但是天生凶悍,那些不怀好意地围绕着一念堂转悠的人,经常被泡泡追得哭爹喊娘。
院子里也是经常鸡飞狗跳,热闹非常。
林诺雅如同纵容孩子一样,对于泡泡犯下的错误,不仅护短,还洋洋得意。
桔梗气喘吁吁地跟随在一人一犬的后面,焦急地叫嚷:“小姐,小姐,大夫说了,您要卧床休息,不能做太剧烈的运动。”
泡泡好像能够听懂桔梗说话一般,停下来冲着她呲牙咧嘴,满是敌意,吓得桔梗转头就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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