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人,却相信一句话曰“远报则在儿孙”
,《新女性》发刊的时候来征文,我曾想写一篇小文题曰“男子之果报”
,说明这个意思,后来终于未曾做得。
男子几千年来奴使妇女,使她在家庭社会受各种苛待,在当初或者觉得也颇快意,但到后来渐感到胜利之悲哀,从不平等待遇中养成的多少习性发露出来,身当其冲者不是别人,即是后世子孙,真是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怪不得别人,只能怨自己。
若讲补救之方,只在莫再种因,再加上百十年的光阴淘洗,自然会有转机,像普通那样地一味怨天尤人,全无是处。
但是最后还有一件事,不能算在这笔账里,这就是宗教或道学家所指点的女性之狂荡。
我们只随便引佛经里的一首偈,就是好例,原文见《观佛三昧海经》卷八:
若有诸男子年皆十五六
盛壮多力势数满恒河沙
持以供给女不满须臾意
这就是视女人如恶魔,也令人想起华宁格耳的娼妇说来。
我们要知道,人生有一点恶魔性,这才使生活有些意味,正如有一点神性之同样地重要。
对于妇女的狂荡之攻击与圣洁之要求,结果都是老流氓(roué)的变态心理的表现,实在是很要不得的。
华宁格尔在理论上假立理想的男女性(fm),但知道在事实上都是多少杂糅,没有纯粹的单个,故所说母妇娼妇二类也是一样地混和而不可化分,虽然因分量之差异可以有种种的形相。
因为娼妇在现今是准资本主义原则卖淫获利的一种贱业,所以字面上似有侮辱意味,如换一句话,说女子有种族的继续与个人的欲乐这两种要求,有平均发展的,有偏于一方的,则不但语气很是平常,而且也还是极正当的事实了。
从前的人硬把女子看作两面,或是礼拜,或是诅咒,现在才知道原只是一个,而且这是好的,现代与以前的知识道德之不同就只是这一点,而这一点却是极大的,在中国多数的民众(包括军阀官僚学者绅士遗老道学家革命少年商人劳农诸色人等)恐怕还认为非圣无法,不见得能够容许哩。
古代希腊人曾这样说过,一个男子应当娶妻以传子孙,纳妾以得侍奉,友妓(hetaira原语意为女友)以求悦乐。
这是宗法时代的一句不客气的话,不合于现代新道德的标准了,但男子对于女性的要求却最诚实地表示出来。
义大利经济学家密乞耳思(robertmichels)著《性的伦理》(英译在现代科学丛书中)引有威尼思地方的谚语,云女子应有四种相,即是:
街上安详,(matronainstrada,)
寺内端庄,(modestainchiesa,)
家中勤勉,(massaiaincasa,)
□□颠狂,(mattonainletto.)
可见男子之永远的女性便只是圣母与淫女(这个佛经的译语似乎比上文所用的娼妇较好一点)的合一,如据华宁格耳所说,女性原来就是如此,那么理想与事实本不相背,岂不就很好么?以我的孤陋寡闻,尚不知中国有何人说过,但外国学人的意见大抵不但是认而且还有点颂扬女性的狂荡之倾向,虽然也只是矫枉而不至于过直。
古来的圣母教崇奉得太过了,结果是家庭里失却了热气,狭邪之巷转以繁盛;主妇以仪式名义之故力保其尊严,又或恃离异之不易,渐趋于乖戾,无复生人之乐趣,其以婚姻为生计,视性为敲门之砖,盖无不同,而别一部分的女子致意于性的技巧者又以此为生利之具,过与不及,其实都可以说殊属不成事体也。
我最喜欢谈中庸主义,觉得在那里也正是适切,若能依了女子的本性使她平匀发展,不但既合天理,亦顺人情,而两性间的有些麻烦问题也可以省去了。
不过这在现在也是空想罢了,我只希望注意妇女问题的少数青年,特别是女子,关于女性多作学术的研究,既得知识,也未始不能从中求得实际的受用,只是这须得求之于外国文书,中国的译著实在没有什么,何况这又容易以“有伤风化”
而禁止呢?
我看了鲍耶尔的书,偶然想起这一番空话来,至于答应你的文章还是写不出,这些又不能做材料,所以只能说一声对不起,就此声明恕不做了。
草草不一。
十一月六日,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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