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不见得有马克思的著作,于宣传此项邪说上绝少可能,我的警告似属蛇足,但我们要知道,在我们民国这个解说略有不同,应当照现在通行的最广义讲,倘若读者嫌此句字面太新,或改作较古的“莫谈国事”
亦无不可。
二,不可捧章士钊段祺瑞。
这样说未免有点失敬,不过这两个只是代表大虫类的东西,并不是指定的。
又“不可车旁军”
一条可以附在这里边,不必另立专条了。
三,不可怕太阳晒屁股,但也不可乱晒。
这条的意思等于说“不可太有绅士气,也不可太有流氓气”
。
这是我自己的文训之一,但还不能切实做到,因为我恐怕还多一点绅士气?
四,不可轻蔑恋爱。
当然是说副刊上不可讨厌谈恋爱的诗歌小说论文而不登,只要他做的好,——并非说副刊记者。
天下之人大都健忘,老年的人好像是生下来就已头童齿豁,中年的人出娘胎时就穿着一套乙种常礼服,没有幼少时代似的,煞是可怪可笑。
从前张东荪君曾在《学灯》(?)上说,他最讨厌那些青年开口就要讲结婚问题,当时我对朋友说,张君自己或者是已不成问题了,所以不必再谈,但在正成为问题的青年要讲结婚问题却是无怪的,讨厌他的人未免太是自己中心主义了。
(在你的一位同行拉丁系言语学教授丹麦人nyrop老先生的一本怪书《亲嘴与其历史》的英译本里,有一句俗谚,忘记是德国的呢还是别国了,此刻也懒得向书堆中去覆查,就含胡一点算了罢,其词曰,“我最讨厌人家亲嘴,倘若我没有分,”
这似乎可以作别一种解释。
)我希望你能容许他们(并不是叫“他”
代表,只是因为“她”
大抵现在是还未必肯来谈,所以暂时从省)讲恋爱,要是有写得好的无妨请赐“栽培”
,妹呀哥呀的多几句,似乎还不是怎么要不得的毛病,可以请你将尊眼张大一点,就放了过去。
这一条的确要算是废话,你的意见大约原来也是这样,而且或者比我还要宽大一点也未可知。
不过既然想到了,所以也仍旧写在后面,表示我对于现在反恋爱大同盟的不佩服之至意。
至于我自己虽然还不能说老,但这类文章大约是未必做了,所以记者先生可以相信我这条陈确是大公无私的。
我的条陈就止于此了,末了再顺便想问一声记者先生,不知道依照衣萍居士的分类,我将被归入那一类里去?别的且不管,只希望不要被列入元老类,因为元老有时虽然也有借重的时候,但实在有点是老管家性质,他的说话是没有人理的,无论是呼吁或是训诲,这实在是乏味的事。
还有一层,俗谚云,“看看登上座,渐渐入祠堂,”
这个我也有点不很喜欢。
所以总而言之,请你不要派我入第一类,再请会同衣萍居士将第二类酌改名称为“亲友”
,准我以十年来共讲闲话的资格附在里边,那就可以勉强敷衍过去了。
十五年七月三日,岂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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