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墨小说网

27蒙混(第1页)

维纳斯回到奥林匹斯,走己的宫殿,在镜子前细细欣赏。

塞浦路斯是他诞生的圣岛,岛上花朵大都是白玫瑰。

阿多尼斯将白玫瑰编成花环,戴在维纳斯的金发上,使美神上去愈发光辉圣洁。

维纳斯舍不将花环摘下来。

他施法将白玫瑰定格成永恒,让它们永不枯萎,这样就可以永远戴着。

要是别的神明见,也只以为他是从己的花园里摘的。

好想明天就去见阿多尼斯。

窦初开的美神迫不及待。

才刚刚分开,维纳斯就陷入了思念。

明天要和赫菲斯托斯去河边散步,后天要去和阿瑞斯骑马。

噢,这两个打扰他谈恋的家伙。

维纳斯在梳妆镜前坐下,单托腮,一脸不开心。

他也很喜欢赫菲斯托斯和阿瑞斯这两个朋友,可谁让他现在阿多尼斯呢见色忘友是神的天性。

相较于维纳斯的兴致缺缺,火神殿里的赫菲斯托斯在万分紧张期待地为明天的约做准备。

赫菲斯托斯站在镜子前,不断变换着上的服饰,力求挑最好的一件,明天以最英俊的姿态现在心上人面前。

好不容易中一件华丽鲜艳如火焰的红衣,赫菲斯托斯感到满意,唇角弯起来,红眸里浮现起笑意。

很快,他到己脸上的火焰胎记,眸子瞬间黯淡。

他眼睛垂下来,笑容也淡了。

打扮再好什么用,他生来就长了一张丑陋的脸。

他怎么敢照镜子。

赫菲斯托斯一反常态总往美神的玫瑰花园跑的时候,奥林匹斯山的神明也是惊呆的。

“他竟然舍门了他不是从来不和其他神交流的么”

“除了三位处女神,没神能够逃脱美神殿下的魅力。

他也垂涎美神殿下的美貌吧恕我直言,简直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就是,那么多英俊的男神和美丽的女神都在追求美神殿下,他也不照照镜子己。

就不那张脸了,美神殿下难上一个瘸子吗”

各种难听和轻蔑的奚落,赫菲斯托斯已经听惯了。

他原本已经做到不那么在意的。

他在奥林匹斯向来是边缘性人物,他认为相貌乃天生,谁都权利追求,以貌取人是很可耻的行为,那些神的心灵远比他的容貌丑陋。

可现在,望着镜子里半残的脸,赫菲斯托斯感到前所未的力与卑。

他拿一副己打造的黄金面具,覆盖在己的右眼上,遮住半边胎记。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兽世娇宠:种种田生生崽

兽世娇宠:种种田生生崽

唐欢欢意外穿越到兽人世界,一进森林就被某个男人敲晕扛回了部落,听说到了冬天会饿死冻死,听说到了夏天会渴死,听说夜晚会有猛兽和其他部落的袭击唐欢欢叉腰道又种了一地番薯,养活你不成问题了扛着...

秦时之圣人在世

秦时之圣人在世

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有人说,假大空。且看一个普通文科生在秦时世界,如何拨动时空的琴弦。地泽万物,神农不死。农家,还不去研究杂交水稻。大道阴阳无极太一。阴阳家,快去发现宇宙星空的奥秘。儒家道家,天人合一境界还有另一种诠释。名家墨家,世界的本质属性是物质性。先贤诸子,你们的学说泽披后世,却无法孕育自然科学的种子。陆言决定,他要改变这一点。江湖朝堂,波澜壮阔,蓦然回首,他已成为人间之圣。PS本书不是爽文,前期甚至有点小虐。也不算完全的系统流。欢迎开喷,前提是看完前六十章。书友交流企鹅701922453...

太子爷的躺平人生

太子爷的躺平人生

我爹是皇帝,我娘是皇后,我舅是威名赫赫的大将军,我表兄是封狼居胥的冠军侯,你问我是谁?我是帝后嫡子,当今太子,未来大汉天子刘据啊。我掐指一算好像没当皇帝。我掐指再算多做多错,尸骨全无。不做不错,...

自九龙拉棺开始证道诸天

自九龙拉棺开始证道诸天

登天路,踏歌行,弹指万界!被一扇神秘的青铜门带至遮天世界,成为未来的叶天帝之同学!脚踏诸强,与叶天帝一同对抗诡异一族,领悟万界之美妙风景!...

我在大秦卖火锅(美食 红包群)

我在大秦卖火锅(美食 红包群)

又名惊我把连锁火锅店开进了始皇宫里我有美食红包群火锅店经营人姜晩容刚走上扩店暴富之路,却一朝穿成被继妹和渣爹推出顶罪的同名小可怜。人在秦朝开局车裂罪名帮太后赵姬渣了始皇他爹姜...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