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筠墨也一脸紧张地看向周恒。
“对啊,我记得王尚书家的幼子,去年只是从马上跌落,腿都没断,不过他叫唤的相当厉害,找了不少名医诊治,可走路越来越瘸,原本定下的亲事都黄了,小旗的差事也没了,我还想娶羽姐姐,绝对不可以瘸的。”
周恒快速包扎上,这次的捆扎没有之前那么紧实,毕竟晚上太紧容易影响睡眠。
手上动作结束,才缓缓说道:
“朱公子自是不会如此,你的筋脉和骨骼皆未损伤,伤处也没有中毒,救治也非常及时,只要早些适度运动会恢复如初的,不过这疤痕还是会留下!”
想到朱筠墨口中那人,周恒有些惋惜,如若早些见到,又是一份银子入账啊。
当然,那人如若普通的跌落,无法造成如此状态,腿没骨折还这样严重显然韧带损伤了,如若发现及时可以接续上,可是这里没有显微镜没有人工韧带,即便是自己给他手术,接续的成功率也不高。
“估计那人落地的时候,伤及足跟的筋脉,虽然腿骨没断,却更难医治,三日内五成希望接续上,超过三日,大罗神仙也无力救治。”
朱筠墨眼睛亮了几分,一拍床榻。
“就是这个话,王尚书饱读诗书,可惜过于腐朽,觉得那大夫医术不精,所以没听信他的话,雇了车马将他儿子送到京城,可惜到了京城找了名医,却被告知筋脉已经龟缩,无法救治。”
听到朱筠墨这样说,周恒一怔,这样的认知太厉害了,没有X光没有辅助检查的时代,光靠一双肉眼能有这份能耐简直让人乍舌。
“不知这位大夫是何人,如此医术让我好生佩服。”
庞霄接着说道:“此人,是太医院的御医张勃宸,他父亲是太医院的左院判张乾,不过说归说,那张勃宸据说为了练习医术终日混迹在屠户家里,看人家屠宰,张乾多次劝阻都无法阻止啊!”
朱筠墨一听来了兴致,朝床榻边上挪动了一下。
“哦,屠户家中能学到医术?”
周恒瞥了一眼朱筠墨,那八卦的样子让人有些忍俊不已,难道要跟他们说现代医学需要学习解剖学?
可这是牲畜,与人还是有区别的,周恒想了一下说道。
“会有所启迪,能知晓脏器位置骨骼形态,只是动物与人还是有所区别。”
庞霄怕他问起来没完,赶紧打断了他们的谈话,朝周恒微微颔首。
“我家公子可还需要吃些什么药物?”
周恒对这个早有准备,抗炎是必须的,不过没必要点滴,那玩意不能弄一次将人搞昏迷一次,太麻烦成本也太高,还要随时防备庞霄这个高手。
打开药箱,找到一瓷瓶里面装着的是头孢呋辛钠,周恒将里面的白色药片儿倒在裁好的宣纸上六片,卷成一个纸包递给庞霄。
“如此暑热的季节,喝汤药过于难耐,这是我和祖父研制的药丸,去腐生肌防止感染高热有奇效,一次给公子吃一丸,晨起和晚饭后各一次,服药期间不可饮茶饮酒,现在就可以服用一粒。”
庞霄不断点头,“公子快吃一粒!”
朱筠墨一看这样小的药片,赶紧拿起一粒,丢在口中用水送服,砸吧砸吧嘴,似是品味那药片儿的滋味。
“苦的,很容易吞服,这么小的一粒就可以了,你的意思是说我不用喝汤药了是吗?”
周恒笑着点点头,想想那难以下咽的中药汤,确实很难喝,在外伤的感染控制上,还是抗生素更为有效。
“公子放心,此药每日口服两粒足以,只要你不发热,吃五天后,这个药也可以停了。”
庞霄在一旁听着,心中的震撼是巨大的,从昨日的手术,到今日的治疗,这个周恒完全不按套路来,可是效果确实有目共睹的,尤其是自己的左手,除了伤处,其他部位的皮肤已经完全恢复正常。
或许这次自己真的捡到宝了,庞霄朝着周恒深深躬身施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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