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猪瘟为例,一般疫点3公里区域为疫区,疫区边缘外延10公里区域为受威胁区。
1、疫点:
严禁人、畜禽、物品出入。
疫点出入口必须有消毒设施,疫点内用具、圈舍、场地必须进行严格消毒。
对病死畜禽及其同群畜禽,采取扑杀、销毁或无害化处理;畜禽粪便、垫草、受污染的草料进行无害化处理。
2、疫区:
交通要道必须建立临时性检疫消毒卡,监视畜禽及其产品移动,对出人人员、车辆进行消毒。
停止集市贸易和疫区内畜禽及其产品的采购。
未污染的畜禽产品必须运出疫区时,需经县级以上农牧部门批准,在兽医防疫人员监督指导下,经外包装消毒后运出。
非疫点的易感畜禽,必须进行检疫或预防注射。
3、受威胁区
易感动物应及时进行预防接种,以建立免疫隔离带。
易感动物禁止出入疫区,并避免饮用疫区流过来的水。
禁止从封锁区购买牲畜、草料和畜产品,必要时对畜产品进行无害处理。
对设于本区的屠宰场、加工厂、畜产品仓库拒绝接受来自疫区的活畜及其产品。
4、解除封锁
疫区内(包括疫点)最后一头病畜禽扑灭或痊愈后,经过该病的一个潜伏期以上的检测、观察,未再出现病畜禽时,经彻底消毒清扫,由县级以上的农牧部门检查合格后,经原发布封锁令的政府发布解除封锁后,并通报毗邻地区和有关部门。
(三)扑杀
1、实施扑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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