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是多么后悔出门时怎么就没带一把匕首防身,要是有一把匕首就好了,那样的话,此时就是最好的时机,我完全可以毫不费力的控制住这个变态恶魔,但想归想,我却只能如此窝囊地屈居于一张桌子下面,难道就要这样度过一晚?这事以后让别人知道了,那我还有什么脸在道上混?不过,作为一名记者,我这样算不算是深入虎穴?
那男人听音乐还入迷了,坐下就不走了,双脚还随着音乐的节奏摆动着,我真害怕他那带血的皮鞋踢到我,只祈求他能快些离开,我好逃跑。
可这狗娘养的不但没有走的意思,好像还一边听音乐,一边吃起东西来了,嘴巴发出吧唧吧唧的声音,我不由得好奇,是吃什么东西这么香呢?正想着,那男人咀嚼的一些碎末落了下来,掉在地面上,竟然是一个指头的骨节,还有几片指甲。
天,他居然在生吃人手?我赶紧闭上眼睛,双手死死堵住嘴巴,避免自己吐出来。
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着,对我来说,每一秒都那么漫长,恐惧和恶心的双重困扰下,我像一滩烂泥,瘫软在桌底。
所幸过了二十来分钟,那男人关闭了电脑,站起身来,离开了办公桌,我听到他皮鞋踏在地面上的声响,踢踏踢踏的开门出去了。
我这才松了一口气,从办公桌下面钻了出来,跑到墙边的垃圾篓旁,哇地一声吐了出来。
吐完肚中不多的食物,感觉好受了一点,但仍然处在一片恐惧之中。
这杀人、吃人肉的男人,真的比恶魔鬼怪还可怕,千万不能撞在他的手里。
我谨慎地听了听外面,确定再没有一丝一毫的响动后,才小心翼翼地走到桌边,拿起了桌上的电话,拨了三个数字,聪明的你应该能猜到,我拨打的正是“110”
。
我把听筒放到耳边,里面传出来的不是我平时熟悉的“嘟嘟”
声,而是类似于古老钟摆发出的“嗒嗒”
声,我正感到诧异的时候,突然从听筒里歇斯底里地传出来一声女人的尖叫,这毛骨悚然的叫声让毫无思想准备的我一屁股摔倒在地上,话筒吊在桌面上晃来晃去,我却惊恐地望着,再也不敢伸出手去拿了。
我生怕突然从里面,蹦出一个什么来,在这个诡异的地方,一切皆有可能。
老实说,我现在后悔了。
后悔走进这家酒店,后悔没紧紧跟着陈亦斯,后悔在深夜来九里坡,后悔认识老三……可他妈现在后悔有什么用?立即离开这里才是明智之举。
我顾不上打电话了,抖抖索索来到门边,把耳朵贴在门上听了半晌,确定外面没有异常响动才轻轻把门打开一条缝,避免发出任何声音,然后把脑袋慢慢探出去。
昏黄的路灯,狭长的走廊,那么安静,好像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
此时不走,还待何时?我轻捷地窜了出来,首先背贴在墙上,左右打探了一下,两边的走廊都一样狭长,一样安静,一样看不到边,稍稍琢磨了一下,我决定选择从右边走廊逃跑。
主意打定,连那间办公室的门也来不及去关了,我以兔子的速度跑了起来,但又不敢发出太大的声响,纵然小心又小心了,但我跑路的声音还是通通通的回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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