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璃月一步一步地向黎明走去,每走一步都带着一种无法言喻的诱惑。
她的手指轻轻一勾,解开了旗袍上的第一颗扣子,然后又是第二颗……随着扣子一颗颗被解开,那件精致的旗袍缓缓滑落,露出了里面的风光。
黎明并没有被眼前的风光所吸引,在他的想象里,苏璃月应该有着如羊脂玉般温润的白皙皮肤,散发着淡淡的光泽;修长的脖颈和精致的锁骨线条优美,让人忍不住想要亲吻;丰满的胸脯在薄薄的内衣下若隐若现,仿佛在呼唤着男人的抚摸;纤细的腰肢和圆润的臀部形成完美的曲线,让人想入非非;而那双修长笔直的美腿,则更是充满了无尽的诱惑。
但是,黎明看到的景色却并不是这样,没有让他感到任何欣赏美景的愉悦,更多的是不解和愤怒。
苏璃月此时浑身上下只剩下一条内裤遮体,而那本应白皙如雪、光滑细腻的肌肤此刻却是布满了狰狞可怖的伤痕。
这些伤痕或深或浅,或长或短,有的像是被鞭子抽打留下的血痕,有的则像是被尖锐利器划破的伤口,更有甚者似乎是被火焰灼伤的痕迹,触目惊心。
原本美丽动人的身体如今变得伤痕累累,仿佛一件精美的瓷器被无情地打碎,再也无法恢复往日的光彩照人。
“没想到吧,外表光鲜亮丽的我,衣服之下竟然是这副样子。”
苏璃月自嘲道,说完之后苏璃月将地上的旗袍捡起,缓缓穿好。
“这是谁弄的,告诉我,我去帮你杀了他!”
黎明现在脑子里全是刚刚苏璃月身上恐怖的伤痕,老实讲自己是经历过生死的人,身上都没有这么多伤痕,太夸张了,到底是谁这么丧心病狂,居然狠心对一个弱女子下此狠手!
“你知道野狼帮是怎么来的吗?”
苏璃月并没有急于回答黎明的问题,而是给他讲起了故事。
“姑苏原本没有野狼帮,以前姑苏市最大的黑帮名字叫风云会。
而我父亲则是风云会的会主,名叫苏凌风,他是我爸爸,可是几年前,他被手底下的一个叛徒给残忍杀害了,还让手下的人轮了我妈妈,折磨至死。
那个叛徒暗地里组建自己的势力,联合今天的姑苏四大家族之一白家,把风云会的关键人物全给杀了,然后取而代之建立了今天打的野狼帮,那个叛徒就是野狼帮的现任帮主杨炜。
而野狼帮和白家互相合作彼此壮大,使得野狼帮成为了现在姑苏第一大帮派,白家也成为了姑苏一流家族。”
“原来如此,那为什么他们会留下你呢?万一你在背地里组建自己的势力?还有啊,他们这个帮主名字有点意思啊,阳痿?”
“我当时刚大学毕业,什么都不懂,可能是杨炜看上了我的外表,我一毕业,他就安排人把我控制了起来,组建势力?我身上的伤怎么来的,这下你知道了吧!”
“他想睡我,但是他突然不能人事了,所以他这些年的心理逐渐开始扭曲,动不动就打我,不仅如此,他还会把我的手绑起来,让我无法动弹,然后拿起鞭子狠狠地抽打我,那疼痛如同火烧一般。
更过分的是,他还会点燃蜡烛,将蜡油一滴一滴地滴落在我的身上,这些年我如同行尸走肉一般。”
“为什么不想办法反抗呢?”
“反抗?他把我爸爸的亲信全杀了,我没有可以依靠的人,我一个女人,我拿什么反抗?”
苏璃月瘫坐在沙发上目视着前面,眼神有些呆滞。
“你想报仇吗?你想把身上的伤痕弄掉吗?”
黎明问道。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癌症患者陈逍穿越了,以为活不久的他,胆色过人屡干大事,还泡了一个美女。新婚之夜,皇宫来人,未婚妻竟是逃出宫的公主看着未婚妻被带走,陈逍怒了这驸马爷,老子当定了...
误入一个陌生的世界,不管风云变幻,他只要活着...
...
...
卧底特警杨浩,穿越成了大隋的秦王世子。此时,杨广还没有西征北伐,瓦岗寨还没有聚义而起,而流芳后世的大唐秦王李世民,还是个六七岁的孩子…身处异世,他让世袭高贵的门阀掌握生杀的权贵纷争天下的豪强,通通低下了头颅异族环伺,他大手一挥,画了一个大圆,...
只不过是去超市买个菜为何会来到了七十年代,还成了老娘最看不起的一个表姨妈,原以为来到七十年代会过青黄不接,吃了上顿没下顿的苦日子,幸好幸好,爷爷是老革命,奶奶是孙女控,爹爹是女儿奴,妈妈是刀子嘴豆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