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锦程觉得今天他来对了,通过这次谈话,他对纪迎夏这姑娘更加了解了。
心里对于婚事,再没了担心。
他如今这样子,虽然自信能给媳妇好的生活,但很多姑娘看得都是表面,对于他这样一个瘸子,大多姑娘都是避之不及的,她们也没有那么多的青春浪费在一个瘸子身上,以此来考验这瘸子是不是能给她们带来美满的生活,再说一个瘸子又怎么给得了她们幸福呢?
而这纪迎夏姑娘竟然不排斥嫁给他?他仔细观察了,这姑娘说的是真心话,真的不觉得他是个瘸子有什么关系。
既然是真心话,叶锦程觉得,这婚事就可以谈下去了。
毕竟人姑娘都没嫌他了,没道理他自己嫌弃自己,再说,像他妈说的,他对纪迎夏这姑娘确实很有好感。
也可能这姑娘救了他,被美救英雄,这感觉,很稀奇,忍不住的,脑海里总是闪过这姑娘的一颦一笑。
上次在山上被小姑娘救了,他就觉得这小姑娘不一般,现在更加确定了,这姑娘不是一般女子,毕竟敢嫁给瘸子的姑娘怎么可能普通呢?他相信,只要他们结婚了,即使他腿瘸了,他们俩一定会把日子过好的。
既然两个孩子已经谈妥了,也没什么意见,那婚事基本没什么悬念了。
刘志梅的意思,他们回去找个媒人,在媒人的见证下,把婚事订了,免得夜长梦多,再说这样也正式点,免得委屈了两个孩子。
纪奶奶叹了口气,同意了。
事情已成定局,她也没什么好纠结的了,叶家两口子为人处世,没话说,她找不出错处,处处都为夏夏考虑到了,她当人家奶的还有什么好挑剔的呢?就是她小儿子小儿媳在世时,她都不能打包票能有这两口子,会为人会做事。
既然夏夏也同意了,她也就彻底放下心结,接受了叶家小子将成为自己小孙女婿的事情。
既然已经接受了叶锦程,纪奶奶再看这孩子,那感觉又不同了,这小子就是夏夏以后的依靠了,夏夏要跟这小子过一辈子,人都说女婿如半子,那孙女婿也算半个孙子了,纪奶奶把这小子当自己孙子看,更觉得顺眼了。
有句话说的好,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满意,这祖母看孙女婿也是一样的。
刚开始的时候,纪奶奶虽然面上笑着欢迎他们,但那笑容里带着的疏离,叶锦程怎么可能感觉不到,现在老太太亲热的拉着他得手,一会问他的腿还疼不疼,一会又说回去了一定要把身体好好养养,总而言之就是对他身体好的,她都一一问了。
叶锦程虽然觉得老太太前后态度不一,但也理解,这是未来媳妇的奶奶,也就是他奶奶,于是他拿出十足的耐心,回答老太太的问话。
甚至还说了一些军营里的笑话,逗老太太开心。
叶展华两口子看得目瞪口呆,这臭小子,平时看着酷酷的,不爱理人,这关键时刻哄人还挺有一套的,这不亲家老太太一会儿的功夫,就被他哄的眉开眼笑的。
叶锦程却不觉得讨老太太欢心有什么可羞耻的,他一直不觉得自己是什么了不起的人物,不然也不会因为瘸腿而耿耿于怀,他是人,而且自认是个平凡的人,所以很不理解他弟妹,为什么总喜欢用那种英雄黯然、英雄落难的眼光看他,这令他很不适。
纪奶奶虽然啰嗦了点,但她并没有把他当成一个救了战友的英雄,而是当成了一个平凡的人,当成一个会成为她孙女婿的人,那种关心也只是关心他身体而已,那是一个长辈对小辈的疼爱,这样他更能接受,因为没有哪个人会因为长辈的爱护,而不适的。
人,都喜欢得到长辈的关爱,叶锦程同样也是。
午饭当然是纪迎夏做的,不讲究什么大鱼大肉,这年头也没有这么多大鱼大肉给他们吃,因为什么都要票,也就是纪迎夏会打猎,家里还有一些腌制的兔子和野鸡,不然中午菜都不够吃的。
毕竟叶家这三口子,上门上的太突然,没有多余的时间准备,不过好在这样也不错了,再加上刘志梅准备的礼品当中,有一块五花肉,纪迎夏拿出来掂了掂,有两斤多,也不知道他们在哪里弄得,不过不管他们在哪弄得,总归是合法的,不然他们也不会明晃晃的拿出来送礼了。
纪迎夏十分大方的割了一斤,打算做红烧肉,兔子野鸡虽然好吃,但很久没吃红烧肉,她也很想啊!
刘志梅看着那婆孙俩聊的热闹,笑着摇摇头,往灶屋去了,她刚刚就听到纪迎夏这姑娘砰砰乓乓的在剁着什么,就想着过来看看,有什么帮忙的不?毕竟这么多人的饭,也不是那么容易做的,让她一个人忙活,不知道要忙到什么时候呢?
纪迎夏正在把五花肉切成一块一块的,看到刘志梅进来了,手没停的继续切着,嘴上却笑着道:“伯母怎么不休息啊?这灶屋脏得很,到处是灰尘!”
刘志梅摆摆手,也笑着道:“脏什么脏啊,都是农村人谁在意那么多啊?我来看看你有什么要帮忙吗?”
她看着这姑娘手脚利索的把手切块放到碗里,那碗填的满满的不打紧,还耸耸的冒出来一大截子,好家伙,这姑娘到底是切了多少肉啊?“迎夏啊,你这肉,打算怎么吃啊?”
纪迎夏笑笑,“我打算做红烧肉,伯母,你们喜欢吗?”
刘志梅连连点头,“喜欢喜欢,尤其是锦程那孩子最喜欢吃红烧肉,可惜我每次都做不好!”
纪迎夏抿嘴笑笑道:“我今天做的多!”
所以可以吃个够!
刘志梅愈发满意了。
这姑娘不管是家务活还是人品,都没得挑。
人人都说婆媳关系难处,她却不觉得,她是个命好的,嫁给叶展华就没受过一天苦,每次和叶展华有个吵嘴的时候,公婆都是站在她这边的,用她娘家妈的话说,她是越活越回去了。
她撇撇嘴,她娘家妈是个多子多孙的,她光兄弟就好几个,更别说还有三个姐妹了。
这样的家庭,她又是中间的孩子,得到的疼爱能有多少。
但自从嫁了人,她就觉得自己的日子,过得简直跟神仙似得,婆媳和睦,丈夫疼爱,儿女孝顺,家庭经济也宽裕,这日子就是神仙也不换啊,虽然现在大儿子腿瘸了,但眼看着也要娶媳妇了。
她就要当婆婆了,说不定马上就能抱上孙子了,她忍不住暗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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