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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蛮荒之地(第1页)

一百年后

“桀桀桀……死吧,全都给我死吧!”

那个男人挣脱枷锁,走出了这个束缚了他百年的牢笼。

随着时间的流逝,离开秘境的人越来越多,剩下的人再也压制不住那个男人,让他逃走了。

为何说是那个男人呢?长时间的折磨让江无弃的精神已经崩溃,一个新的人格——弃,诞生了。

弃疯狂暴戾且极度嗜杀,他甚至已经抛弃了人性,忘记了关于江无弃的一切。

他漫无目的游走在云梦秘境中,没有了仇恨的对象,他变得极度空虚,他忘记自己为何在这里,只记得自己被人抛弃,至于那是什么人他也记不清了。

弃偶尔会从身上拿出一根白色的玉簪子看看,他想把它丢掉,却有些舍不得,索性一直带在身上。

他不停地走着,花了十年时间,将秘境完全转了一圈。

其他地方都没什么稀奇的,唯一值得他注意的就是南方的处阴森迷雾,只要一碰到,身体就会被腐蚀,哪怕他有着永恒也不怎么好受。

时光飞逝,岁月如梭,时间仿佛在一瞬间就过去了,转眼间又已是一千年后。

如今弃的精神更加崩溃,没有复仇的对象,他如今只想着怎么寻死,死亡对他来说才是真正的救赎。

这一千年的时间的里,他用了无数种方法,跳崖、投湖、跳进滚烫的岩浆里,却都没法让他真正死亡。

最终,弃还是决定去往那片会令他非常难受的迷雾中。

他踏入雾中,雾气让他完全看不清楚前路,只能凭着直觉走。

弃有种说不上来的感觉,他总觉得有什么东西在盯着自己,可四周却空无一物,耳边传来的只有微弱的耳鸣和心跳,还有血肉不断腐蚀又重生的声音,但很快也听不到了——他的耳膜也被腐蚀了。

十年过去,弃已经习惯了这片迷雾,这块区域很大,哪怕走了十年都没走到尽头,他很确信自己并未原地绕圈,因为越进入深处,迷雾就越浓,如今这个位置的迷雾浓度都不足以让弃维持人形,血肉被迅速腐蚀,只留下一架森白的枯骨。

……

弃看着面前的空间裂缝,猜想这里应该就是迷雾的尽头,随后直接跳了进去,云梦秘境已经什么都没有了,留在那里并无意义。

他来到裂缝内部,还未看清里面的东西,便被一股强横的空间之力抹杀,随后又被永恒复活,身体似乎微微前移了些许。

弃很喜欢这个地方,因为处在生和死的边缘,他的意识也是模糊的,可以让他忘记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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