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一路搜索,终于在二十分钟后找到了一家大棚子结构的菜市场。
各种新鲜蔬菜,生鲜猛货摆满摊位。
摊前小贩,来往百姓,耳边萦绕着本地口音的家乡话。
人生百态,市井乡情,尽收眼底。
这,就是生活!
秦楚歌其实还蛮喜欢这种调调的。
做一个朝九晚五的上班族,家里有口子等待跟他共进一日三餐的娇妻,精打细算的过日子。
挺美!
来到一处海鲜摊位,秦楚歌挑挑拣拣。
在海上,最不缺的就是海鲜,一日三餐吃的也是这个。
下锅之前,站在船头,搂一网出去,不出半个小时,一锅海鲜烩便能摆上桌。
回到江城,对于海鲜,秦楚歌依旧钟情。
多年以来养成的习惯,戒不掉!
“兄弟一看就是从海边城市来的,我这都是中午刚上的货,特别新鲜!”
摊位前站着一个瘦高个,踩着皮靴翻带着棒球帽。
说话的时候露出满口白牙,顶着一张黢黑的脸颊,憨厚而朴实。
秦楚歌回以微笑,把挑好的东西递过去,青年摊主伸手去接,目光中却是有些闪动。
他歪着脑袋仔细打量着秦楚歌,嘴里嘀咕道:“怎么感觉这么眼熟呢!”
听到这话,秦楚歌再次审视了一番眼前青年,神情一僵,一个名字脱口而出:“八戒!”
八戒,原名朱韬。
初中时候跟秦楚歌同班三年,等秦楚歌上了高中,这货就退学跑去东北闯荡了,渐渐也就跟秦楚歌失去了联系。
这货上初中的时候两百多斤,但是性格软弱,时常被同学和社会上的小混子欺负。
秦楚歌那时从老魏那能偷学来一些功夫,身手在同龄人中是翘楚,他帮过朱韬打过一次架。
自那以后,他就成了秦楚歌的跟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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