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杯酒被我一饮而尽,酒吧里的欢呼声依然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西蒙把第四杯酒满好,挑衅一般地推到我的面前,早知道就不应该玩得这么大啊
西蒙这个人吧,确实挺热情的,我也当他是朋友。
沃夫朗这头狼吧,确实帮助了我挺多,姑且算是我哥们。
帕克这个工匠吧,确实有精湛的技艺,我很佩服他。
蕾雅这只魅魔吧,确实长得好看,但是但是肯定没我歌果好看!
但你们能不能不坑人了?
啊,不对,问题不在这儿,问题在于我和我歌果怎么就跑到夜幕镇酒吧喝酒来了。
哦,我想起来了,逛街逛得有点嗨了,和西蒙聊得也有点开心,然后鬼使神差地就受邀到酒吧喝酒了。
话说西蒙大叔,你不是黑商的队长吗?怎么连商队都不管,跟我们来酒吧happy了?
我这个人虽然对酒没那么执着,但也不抵触,偶尔和几个兄弟出去喝一点,发发牢骚也挺好。
但那是和兄弟,不是和人狼、魅魔、大叔这些没认识几天的家伙。
而且你们也太热情了吧,我跟你们真不熟啊,这酒就跟不要钱似得,还有那群跟着瞎起哄的客人们,我吹个牛你们别当真啊,我歌果还在这儿呢,多少给我留点面子啊。
“我给大家介绍一下,这是来歌先生,这位女士,是来歌太太。
来歌先生是最近刚到这里的,来跟大家打个招呼。”
“大家好,我是来歌,这位是我妻子”
几秒钟的安静之后,酒客们几乎是一瞬间发出了各种表示惊叹的声音,随后就是嘈杂的议论声,其中我听到最多的就是:“那个是美杜莎吧?”
这段开场白本身没有任何问题,有问题的还是歌果
要说歌果,还真有模有样的,平时在家跟我玩的再怎么欢,一到公共场合就像变了个人,言谈举止都非常得体。
可即便如此,魔物毕竟是魔物,跟魔物生活在一起实在让人难以接受。
“来歌先生,请坐。”
“啊,谢谢。”
“喝什么?”
“平时那个就行”
两杯酒摆了上来,西蒙也给自己倒了一杯,接下来就应该是三人举杯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
十年前我们于星空下相遇,我用机械的手指与你拉钩,共同许下明天的承诺。十年后我们在星空下相逢,虽然你早已忘记我的一切,但我还是愿意燃烧自己,只为兑现迟到了十年的承诺。因为从我们相遇的那一刻起,你便成为...
陈依是闻泽辛亲点的联姻对象,他从那么多家族中选中她,有2大原因。一是家族不牛,破落。二是她老实。没有威胁,不会管他,他可以继续绯闻满天。花天酒地,无拘无束。陈依嫁给闻泽辛,是高攀,是飞上枝头...
顾真这辈子很努力。换来的却是亲生母亲惨死,苦心经营的公司被闺蜜暗中掏空,而她自己被大货车碾断双腿,相伴十年的丈夫带着怀孕的小三羞辱她带着手机重回80年代,既然主角不好做,顾真干脆开启反派人生,...
我这一生,不问前尘,不求来世,只轰轰烈烈,快意恩仇,败尽各族英杰,傲笑六道神魔!...
一朝重生,最苦逼的真千金夏至就把假千金和自己未婚夫来了个捉奸在床!重生第一剑,先斩负心人。看她金蝉脱壳,去往边疆天高任鸟飞。夏至从第一次在火车上遇到周正安递给自己馒头开始,这个人就阴魂不散,每一次吃饭的时候都出现在自己周围,殷勤的又是给自己夹菜,又是给自己夹肉。什么好东西都要让自己先尝一口。夏至一边吃的美滋滋,一边警告自己,此人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最后见过世面的夏至变成了周正安的媳妇。周正安从小没有味觉的周正安在火车上遇到一个看着自己手里馒头流口水的姑娘,好心的姑娘把自己送的馒头直掰走了一半,从此周正安打开了味觉的新世界。每次吃饭的时候,夏至尝过的饭菜,他就能吃出来这饭菜的味道。他围着夏至团团转,什么夏至要嫁人?老子的媳妇儿谁敢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