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能不能搬动比和自己一样大的兔子,今天这个命题就由我来证实!”
虽然很想这么说,但凡是有点常识的人都能看出,这只跟猪一个体形的兔子并不是正常人能搬得动的。
可这是美杜莎的“命令”
,就算做不到也得让她明白啊。
于是我跑了过去,拽住一只腿,牟足了劲想把猎物拖走。
肌肉的疼痛感回来了,这让我时刻记住我只是个人类,不过这只大兔子真的被我拖动了,虽然只是动了几厘米
看了一眼蛇发的怪物,我干笑了几下,希望她能明白这种事我做不到。
可惜对方的脸上没有一丝“明白了”
的表情,反而多了几分不满,难道这个世界的人类都是可以扛着猪满街跑的程度吗?别开玩笑了啊!
最后的结果自然是她用一条蛇变化出来的绳子把猎物绑住,哗哗哗地拖了回去。
在路上我虽然想过躺在猎物身上被拖回去,省的走路,但也只是想了两秒钟而已。
说真的,我都不知道我为什么总是喜欢作死,不论在多么危险的情况下都带着一点玩世不恭的心态,这种个性可能早晚有一天会害了我吧。
回到洞窟之后就是欣赏一只怪物拆解另一只怪物的过程了,如我一般看过无数的恐怖片,在近距离观看现场版解剖动物时依然会觉得胃里不太舒服。
乱七八糟的骨头内脏被扔在洞外,兔皮里侧朝外,被摊开并用石头压好晾在了地上,背肉、腿肉还有看起来像脖子肉的干净肉类被分类出来。
说实话,这跟我想象中的屠夫宰牛羊一点都不一样,屠夫可不会用一杆短柄斧来拆解牛羊。
接下来就是用餐时间,各种形状的生肉码放在摊开的兔皮上,看上去有那么点丰盛的感觉。
顺便一提,这种大兔子的肉真的不算多,跟母猪比起来差远了,这么零零散散地一摆,目测也就五十斤的样子。
虽然我也饿了一天多,但看着血糊糊的生肉,无论如何都提不起哪怕一丁点食欲。
不过美杜莎大姐还是想起了什么似得,朝我的方向扔了两块。
就我的立场来说,这两块肉应该吃下去,就我的胃来说,这两块肉也是吃了比较好,因为饥饿感是生存的头等大敌。
我逼着自己坐了下来,拿起了一块肉
摸起来滑滑的,而且并不凉,有点像生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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