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君大步流星地往前走着,眼睛的余光却在跟在他身后的秦虹锦身上。
这个刚才还哭得一塌糊涂,步履摇晃的女人循规蹈矩的跟在自己的身后,王子君心里暗叹:这女人不简单!
秦虹锦在王子君身后亦步亦趋地走着,自然不知道王子君心里的感受。
“你准备再跟我多久?”
王子君忽然扭过头,猝不及防的问道。
“我……”
面对王子君的突然转身,秦虹锦神情大窘,嗫嚅了半天,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认识你很高兴,如果你不介意,我请你喝一杯怎么样?”
秦虹锦万万没想到,刚才还冷若冰霜的年轻人居然会主动邀请她喝酒。
莫非,他想将自己灌醉,然后趁机图谋不轨?
秦虹锦心里矛盾万分,如果这个年轻人真有这份心,那自己可是主动送入虎口了,但是,凭直觉,他不该是这样的人!
王子君心里想的可没这么复杂,此时的他,正思考着自己的决定。
在看出来秦虹锦的身份之后,王子君的心里,就有这么一个念头在升腾:和秦虹锦联手挣钱,让秦虹锦当自己的代言人。
重生之后的王子君,当然知道金钱对于官场中人的重要性。
有民谣为证:不跑不送,原地不动;光跑不送,继续听用;又跑又送,提拔重用。
因此,想要在仕途上混得春风得意,风生水起,有一定的经济基础是必须的。
而这个秦虹锦,正是不错的选择。
看着犹豫不决的秦虹锦,王子君险些以为自己认错了人。
意味深长的看了秦虹锦一眼,自顾自走进了一家烩面城。
很多时候,人都有一个共性,而且这个共性是潜在的。
当一个人死皮赖脸的求你时,那下贱讨好的姿态很容易招致你的反感;而当他对你若即若离,漫不经心时,反而会勾起你的好奇,让你兴致顿生。
王子君说完这句话就自己走了,秦虹锦不由自主的跟了过去。
小店里弥漫着氤氲的热气,等秦虹锦进来的时候,王子君已经点完了饭菜。
一盘芦荟,一盘青豆配花生米。
两份热气腾腾的烩面。
王子君笑道:“刚才喝酒喝得太多了,吃点热东西暖暖胃吧。”
秦虹锦一言不,沉默着。
王子君见秦虹锦有些拘谨,突然道:“我想问问你,你知道这是两盘什么菜吗?”
秦虹锦抬起头,吃惊地看着他,奇怪道:“这不是芦荟和花生米吗?”
王子君摇摇头,一本正经的说:“我刚刚才知道这两个菜还有艺名。
这盘芦荟叫万里冰封,这盘花生米呢,叫战斗到底。”
秦虹锦扑哧一声乐了,心里暗暗感激这男人的善解人意,他这是在为自己解围呢,心里暖暖的,便有些感动。
想想刚才还把他想得那般龌龊,脸上多了一丝歉意,大大的松了口气,不过隐隐的,又有些失落。
“你很想贷款么?”
王子君没有理会秦虹锦的变化,而是单刀直入的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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