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是这种已经被驯服的马,最是好对付。
其实人也一样,你只需要穿上一身昂贵的衣服,去一些当过仆人与侍从的人面前,他们看到衣服的瞬间就会下意识的低头,根本不敢看你的脸。
感谢林德城混乱的局面,在离开罗纳多尔的豪宅后,哪怕我骑着马在城里肆意狂奔,也没有什么任何人前来阻拦我,于是我就这么顺利的从城门口出去了。
当我回到马厩的时候,却发现之前被我打昏的那个佣兵小丫头居然还没走。
更为关键的是,她的面前居然多了一小摞金币。
“来就来嘛,还带什么礼物,客气了客气了。”
我笑嘻嘻的把金币收了过来,简单数了数,还回去了一半,小丫头瞪大了眼睛,有些不敢置信的看着我,随后表情又变的有些惊喜。
“你怎么回来了?是不是改主意了?”
“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话说你怎么还没走?你不怕那些抓你同伴的人过来抓你吗?”
“我的头还晕着呢,你之前下手也太狠了!”
哦,也对,正常人脑袋上挨了一棍,也不是就能马上活动的。
而且从我离开到现在回来,貌似也没过去多久,应该还不到一个小时,大部分还都是用在路上的时间。
不愧是我,下手就是快!
“你去干什么了?是不是去旅馆拿钱了?我听说侠盗每次只会拿一半的钱,你是不是来把剩下的钱送还给我的?”
小丫头乐呵呵的跑到马匹旁边,翻看起马背上的货物,刚解开窗帘,她的脸色就变了。
“你怎么抓了个人?话说他身上的衣服怎么这么华丽?”
“哦,刚刚去城里抓了个贵族。”
“啥?”
“就是那个叫什么,哦,卡迪尔家族,对,就是老城主那个家族的。”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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