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冤家路窄啊!
好好的喝农药死,害得她去菜市场都觉得人们在指指点点的议论。
她想及此,胡氏,哦不,苟月儿恨得牙根儿痒痒,想找高歌撒气,偏那个蠢高建成早就和离了,她师出无名,可气死她了。
因为不住在一起,她一时无法判断高歌是不是穿过来的。
她曾有意无意的跟人打听高歌的事,期望从别人的描述中找到蛛丝马迹。
当她得知高歌昏迷几天醒来后,仿佛变了一个人时,兴奋地不得了——她能确定,高歌是穿过来的。
高歌就是她儿媳妇。
死了也逃不出我的手掌心,哼哼!
嗷——嗷——小野猪拼尽气力大声呼救,吵得苟月儿头疼。
苟月儿下炕,来到院里,大声训斥:“你们一个个的少心没肺,还不去打些个草啊菜的喂猪?”
上辈子,她只能对两个人(也就是儿子苟会林和儿媳高歌)吆五喝六,如今,一家子七八口人都听她的,她有种做女王的快感。
穿到这个穷的叮当响的人家,也不是完全不好哈。
要是老大一家子搬回来、林凤玲不和离了,那她可领导的就有十多口了,可惜了······
除了高树奎,其余人等都被苟月儿打发出去给小野猪寻吃食去了。
高树奎暗自摇头,这个婆娘真会生事儿,好好的去抢人家的猪作甚?已经和离了,各过各的日子不好吗,非要无事生非。
他自知劝不住胡氏,也只剩摇头叹气的份儿。
苟月儿孀居多年,以前靠听儿子媳妇墙角儿排解,如今有个生龙活虎的老爷们儿夜夜酣畅淋漓,使得高树奎甚是受用,因而哄她都来不及,哪里会说重话?
苟月儿和胡氏真是卧龙凤雏的存在。
苟月儿一辈子吃喝玩乐,胡氏则千方百计把每一口吃的都吞进肚;苟月儿以自我为中心,胡氏则不管别人死活;苟月儿把儿子当成私有财产,胡氏则把儿子当成耀武扬威的工具;苟月儿以折磨儿媳妇为乐,胡氏则摆足了婆婆的款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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