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上去,对面那陌生男子手中所拿的应该是现金,不过我们不好进行判断,这个时候,经验丰富的孤狼主动要求下车,他要去会一会对面,他自然是没有将货给拿下车的,只是将勃朗宁手枪藏在腰间,径直走向了那人。
我在车内,默默的观察着一切,只见孤狼对视于那个男人,那个男人的态度很是嚣张,他还是用中文,对孤狼进行询问的:“你们的货呢?货不拿出来,就别想要钱?”
孤狼表现得很镇静,这种场合,对于孤狼来说,简直就是过家家,多年的老警察了,实在再为熟悉不过了。
只见孤狼面色冰冷,眼神当中带着一丝杀气,语气生硬的对着拿手提箱的那个男人:“想要货,我得见到钱,你把箱子打开,让我看看,钱够数不,如果不够数的话,生意别做了。”
那人也挺配合,看样子,同样是有备而来,将手提箱横放于胸前,打开锁,给孤狼一看,里面全都是些外币,花花绿绿的。
孤狼继续不依不饶,而是态度相当的强硬:“一张一张的数给我看,如果有假,要你们好看!”
孤狼话音刚落,从腰间掏出勃朗宁手枪出来,冲着周围连续开了五枪,只听到砰砰的几声枪响突然响起来。
还有两枪是孤狼故意打在了灌木丛当中,可把对面的人给吓坏了,特别是当两颗子弹打向灌木丛的时候,我看到了灌木丛的动静。
灌木丛当中果然有埋伏,我立马将我腰间的勃朗宁手枪掏了出来,立刻对五哥说着:“躲在车里,不要出来,阿坤不是想给你真心做生意的。”
就在我把话刚刚说完的时候,突然又是一阵激烈的枪声响起,原来,在孤狼的咄咄逼人之下,阿坤等人露出了马脚,原来他们手提箱内,只有那最表面的一层是外币,其余全都是白纸。
在枪声响起的那一刹那,我立刻就冲出车门协助孤狼,对面的面包车当中,也突然杀出了四五个持枪的悍匪,手中拿着的都是短小精悍的手枪。
一齐向孤狼进行开枪射击,孤狼对付那几个家伙,还是挺简单的,主要是藏在灌木丛里的家伙,我猜,他一定就是阿坤的王牌尼采。
我冲下车后,毫不犹豫就往灌木丛中开枪射击,果然,灌木丛中的尼采坐不住了,一下子从灌木丛中钻了出来。
只瞧他拿支一把狙击步枪,正面对准着我,一颗子弹嗖的一下,就向我打了过来,我侧身一闪,迅躲了过去,然后一个前滚翻,冲了过去。
一个半跪射击姿势呈现了出来,双手据枪,果断的抠动扳机,一颗子弹精准的命中了尼采的手腕,尼采感到一阵钻心的疼痛。
但是他却依然紧紧地握住狙击步枪,又向我开了一枪,这一次我的预判出现了失误,我以为他会丢掉手中的狙击步枪,没想到,他却能忍住疼痛。
一颗子弹向我打了过来,同样命中了我的臂膀,鲜血哗啦啦的就给我流了出来,而这时,孤狼早就解决了那一群乌合之众,迅赶来对我进行支援。
这时候,阿坤的面包车突然开过来,车门瞬间打开,一把将尼采给捞回到了车内,开着面包车就给逃跑了。
而我也在五哥和孤狼的帮助下,重新回到了住处,从做卧底开始,这是我第一次被敌人打伤,而不是我们自己的人。
他的名字叫做尼采,我郝拽算是记住他了,我相信,我们在未来的日子里,还会继续碰面的。
我一定会让这个叫做尼采的男人,知道我郝拽的厉害,今日他让我中弹,明日我便就要让他尼采,去那鬼门关,见那阎王爷。
所幸的是,这一次的经历,让我丰富了自己的实战经验,下一次,如果在遇到这种事情,我一定要一枪将其毙命,能不开第二枪,绝不开第二枪。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癌症患者陈逍穿越了,以为活不久的他,胆色过人屡干大事,还泡了一个美女。新婚之夜,皇宫来人,未婚妻竟是逃出宫的公主看着未婚妻被带走,陈逍怒了这驸马爷,老子当定了...
误入一个陌生的世界,不管风云变幻,他只要活着...
...
...
卧底特警杨浩,穿越成了大隋的秦王世子。此时,杨广还没有西征北伐,瓦岗寨还没有聚义而起,而流芳后世的大唐秦王李世民,还是个六七岁的孩子…身处异世,他让世袭高贵的门阀掌握生杀的权贵纷争天下的豪强,通通低下了头颅异族环伺,他大手一挥,画了一个大圆,...
只不过是去超市买个菜为何会来到了七十年代,还成了老娘最看不起的一个表姨妈,原以为来到七十年代会过青黄不接,吃了上顿没下顿的苦日子,幸好幸好,爷爷是老革命,奶奶是孙女控,爹爹是女儿奴,妈妈是刀子嘴豆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