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门口闹得这一出弄得本来兴致勃勃的长安很有些郁闷,总有种一开头便不顺的感觉。
常松赁了一辆骡车,老远赶车过来。
长安将地上坐着的周和以拉起来。
周和以收回目光,心思又沉了一分。
既然常松回来了,他们接下来自然是进城安顿。
长安将路引递给城门守卫,守卫瞧了眼,手一挥就放行。
“罢了,先进城。”
一进城,长安立即就感觉到差别。
这皇城脚下的百姓就是不一般,哪怕街边叫卖的,穿着打扮也比乡下人体面太多。
这样看,无怪旁人拿有色眼镜瞧他们。
因着生得过于貌美,长安怕路上招祸,不仅把自己弄得十分埋汰,还将穷讲究的周和以也给搞得灰头土脸。
俩人站在一处,若非眼神清明,腰杆笔直,旁人都要以为这俩埋汰人是打哪儿来的难民了。
拍拍头上衣裳上的灰,又捋了一把耳边乱糟糟的头,收拾得稍微齐整点,一行人上骡车出。
常松坐在车椽子上,一甩马鞭,很有些肉疼道:“主子,老奴方才趁着去赁车,顺道去附近的大牙行打听过了。
这京城的屋舍当真不是一般的贵,一个三间屋的小院也少不得百八十两白银。
就这样的,周遭的环境也不好。
若咱们想买个大些的位置好些的,至少得五六百两。”
现代都的房价贵上天,古代估计也好不了多少。
长安一早就做好心理准备,闻言只摆摆手:“无碍,咱们既然要在京城落脚,买屋子的这事儿便过不去。”
这倒也是,赁屋子总没有买屋子叫人心安。
“主子既做长远打算,不若买两个小丫头放身边伺候,”
常松提议道,“老奴一瘸老头,年老体残,幸得主子不嫌弃带身边,但到底不比女奴使唤方便。
有两个麻利的丫头在,洗衣做饭打扫这事儿就不必主子事事操心了。”
这些日子,常松倒是想帮长安搭把手,但女儿家的衣裳哪能叫他洗?没得腌臜了女主子。
别说,长安还真有这个打算。
倒不是说怕洗衣服做饭,虽然她确实挺讨厌的,但主要原因是,她不能把大把的时间耗费在这种琐事上。
毕竟选择进京,就等于选择了一条不粗茶淡饭不佛系的古代豪门斗争人生。
为了能尽快进入角色,她还得做许多准备。
“咱们得先找个客栈落脚,再用点热饭。”
这人啊,不管什么时候都是看碟下菜的。
他们若想好好在京城呆下去,第一件事便是换下这身流浪汉打扮,“常松叔你先带着行礼去找客栈,我带承礼去置办几身像样的行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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