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把手里的猫硬塞给我:“既然你住的这么好,那就收留它吧,总比跟着我流落街头要强。”
我没好气的笑笑:“流浪这个词的定义不是睡桥洞才能称之为流浪,我只是在这边停留两天,明天就会离开,下一站要去哪里,现在还不知道,你如果只是让我收留它一晚没问题,过一晚那就不行了,我不可能带只猫四处流浪。”
她低下了头,那样子就像是个做错事的孩子,“好吧,一晚就一晚吧,明天我再想办法,只是……能不能也收留我一晚。”
好像是鼓起了很大的勇气才说出这么一句话,她的样子让我想起了另一个女人,突然间就生出了怜悯之心,我点头,她开心的跟着我进了酒店。
到了豪华的套房,她放下背上沉重的吉他,坐在沙上感叹:“你真是我见过最奢侈的流浪人了。”
我倒了杯水递给她,打趣说:“你也是我见过最干净的流浪人。”
她一边喝水一边与我聊天,聊的几乎都是关于我,我从哪里来,家里有什么人,我有问必答,却一句也不问她的情况,不是因为不想问,而是因为不好奇,我已经,过了好奇的年龄。
聊了二个多小时后,她问我:“你喜欢听我唱歌吗?”
“莫非你想唱给我听?”
“是啊。”
她调皮的笑笑:“就当是你收留我的回报吧。”
“好啊,我洗耳恭听。”
她取出吉他,摆好姿势:“想听什么歌?”
“我只要说你都会唱?”
“应该是。”
“这么厉害?”
我思忖了一下:“orethanlove《假如爱有天意》”
她拉动吉他弦,熟悉的旋律缓缓奏响,不得不承认,她确实厉害,我渐渐听得入迷了,人还坐在那里,思绪却飘得很远很远……
一曲结束,她没有征询我的意见,重新又弹了一遍,仿佛是看出了我对这歌的迷恋。
事实上,我确实不介意她继续弹。
第二遍结束了,接着第三遍,第四遍,一遍又一遍,直到她弹了不知多少遍,直到我意识到她可能累了,才将飘远的思绪拉回来,起身说:“谢谢,就弹到这里吧。”
安若放下吉他,伸了个懒腰,“我待会睡哪里?”
她问我。
“跟我来。”
我将她领到其中一个卧室,开了门说:“就睡这里。”
“时间不早了,睡吧,晚安。”
我转身yu走,她却突然拉住我的胳膊:“带我一起去流浪吧?”
“开什么玩笑?”
“我没开玩笑,我说真的。”
“不行。”
几乎未加思索,我便拒绝了她,我怎么可能带着她去流浪,我与她,只是萍水相逢的陌生人。
“我会唱歌赚钱,不会成为你的累赘的,绝对不会成为你的累赘,好不好?求你了?”
她的眼神溢满了渴望,我顿时很不解:“你为什么要跟着我去流浪?又或者我为什么要答应你?我们很熟吗?”
“因为我没地方去啊。”
她垂下了脑袋,紧紧的咬着下唇,表情说不出的可怜。
“我认识一位酒吧的老板,我可以介绍你去他那里唱歌。”
鬼使神差的,我竟然说出了这样的话,明明我早已经不是那个爱管闲事的我。
她猛得抬眸,惊喜的问:“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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