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了吧,落嘉,傅司年找不到的。”
旁边一个男孩子说。
许落嘉什么人,说一不二,老师布置的作业就要认认真真地完成,一个都不能少!
如果在战争年代,他绝对是让所有百姓都撤离以后,再殿后的英勇大无畏将军。
他抱歉地打了几个电话以后,才大概知道了傅司年现在在哪里。
十七岁那年觉得很感激电话里的同学和朋友,然而午夜梦回,心急如焚的时候,竟然又隐隐地对这些人起了怨念。
如果当时不知道傅司年在哪里就好了。
这样他们两个就可以永远像两根平行线,各自往前走。
是,他后悔认识了傅司年。
老天爷喜欢看戏,当时看起来是恩赐,因为傅司年在的酒吧离商场不远,许落嘉轻而易举就可以赶过去,做戏也没有这么巧合的。
然而看似是上天慈悲,又是造化弄人,当时的便宜都为了戏幕徐徐罗列而准备。
因为老天爷喜欢看戏。
尤其喜欢看痴男怨女爱不得,恨别离,意难平。
此时候的许落嘉懵懂得像只羔羊,傻乎乎地去酒吧,温顺地钻进了命运的布袋。
然后,布袋一收,拼死也挣脱不开。
十年前的酒吧跟现在也没有什么区别,晚上七点钟已经开始渐渐地热闹起来了。
中间有一个华丽的舞台,数不清的银色灯光对准那个舞台。
许落嘉情不自禁地走过去,银色的灯光四处闪耀飞舞,舞台正中间的是傅司年。
十七岁的少年,身材已经修长健硕,穿着黑色的宽t恤,偶尔把手举起来,能瞥见衣服下的肌肉线条,拿着麦克风的手臂线条流畅。
也许是因为酒吧里太热,也许是因为场子真的太热闹了,傅司年额前的碎发微微湿,垂下来,眼睛里闪耀着鲜活的光芒,比舞台上的灯光还要明耀。
一眼就闪耀了许落嘉。
好像在一瞬间,静止沉默,古板老旧的自我世界开始运转起来,圆规,纽扣,尺子都开始飞舞,在天空里留下流星一样的流光溢彩。
许落嘉感觉自己脑袋混呼呼的,视线情不自禁地跟着舞台上的傅司年。
他唱的是日本话,许落嘉听不太懂,只觉得后面的扫弦和疯狂的鼓点让酒吧越来越热。
“……jttellylife……”
听懂了这一句。
在唱到高潮的时候,舞台前面忽然喷射出金黄色的烟花,傅司年一只手拿着麦克风,一只长臂挥动着,仰起头唱,优越的下颌线在火热蓬勃的烟花里显得遥远高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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