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现在在瓮里的可不是鳖,而是个丧尸;那么这捉鳖的人就不是什么生物都可以当的。
实际上,在叶岑看到狼这些活物的时候,虽然他自己不知道,但他的嗓子里已经发出了低低的吼叫声,而当他直面这些鲜活的生物的时候,他的眼睛甚至渐渐变成了嗜血的红色。
动物对于危险的感应是十分强的,在突然意识到箱子里是什么的时候,不仅顶上那两只,连周围的狼群都立刻跑得无影无踪。
夜间不再只是他们觅食活动的时间,同样也是丧尸最活跃的时候。
至于箱子里的叶岑呢,狼群逃走了半天他还自顾自地一直继续紧张了好半天。
一边紧张着害怕狼群又折回来,一边还奇怪着为什么它们就这么走了。
直到他愕然发现自己手上身上全是那豆罐头臭臭的汤汁之后,立刻误会了。
先前他压到罐头的时候,他那锋利无比的指甲轻而易举地弄开了罐头,罐头里的东西立刻洒得到处都是。
于是叶岑就这么将吓走狼的功劳都归功于豆罐头,而且还从此立誓再不歧视豆子罐头,并且视所有敢于吃掉这种能‘臭跑狼的东西’的人为真的勇士!
比如1000……
狼群来得快去的也快,周围又恢复了一片静谧之中。
这人一旦脱离了紧张的情绪安下心来就会睡得很沉,叶岑如今仍然也还是这样。
即便是一身的怪味即便是如此一个寒冷不安的夜晚,叶岑绻成一团还是睡得很熟,甚至还梦到了许多许多在年前他第一次见到齐暗的时候,只是那个齐暗似乎又像是1000……
中午叶岑是在车子的轰鸣声中突然醒来的,他悄悄地爬起身从缝隙中偷偷向外看。
有一些人穿着像是军服似地衣服在不远处搜索,叶岑顿时间心就凉了。
1000终于还是出卖了他……?
叶岑紧张地躲在箱子里,怀里紧紧抱着那把手枪,这么多人,即便他是神枪手能一枪解决一个,这么多人,也绝不是这一把手枪能对付的。
何况,他还从没开过枪。
幸好那些人搜查得并不仔细,谁都不会想到有人会躲在垃圾箱里,更不会想伸手去碰。
叶岑心惊胆战地坐在里面,幸运地没有被发现,倒是听到一点他们说话的内容。
“我听昨夜值班的哨兵说晚上好像有狼群经过,往北去了。”
“会不会就是龙耳山上那群?这下好了,没了狼,山上的猎物就都是我们的了。”
“不,我觉得不对,那山上食物充足,又没有天敌,怎么会突然迁走。”
“住腻了吧。”
“可惜可惜,狼皮可以卖个好价钱,而且狼肉最近似乎销路也好了起来。”
“呸,你才住腻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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