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子深盛了一碗汤,轻轻放下:“没什么,就是想让你知道,我不单单会做鱼还会红烧猪蹄。”
“我真是对你刮目相看,你一会儿也多吃点。”
“这个……”
黎子深顿了顿,随后看向陈妈,“半碗米饭。”
陈妈点了个头,连忙盛饭。
她很欣慰,也很高兴,黎子深坚持了15年的老习惯终于被人改变了,以后再也不用担心他替父受过,饿着肚子去办公了。
然而此时,唐小绾却偷瞄了黎子深一眼,心里泛起嘀咕,觉得自己好像有点强人所难了,说了不该说的话。
她刚刚只是一时口误,并非故意。
“子深,其实你……”
“来,先尝尝你钟爱的猪蹄。”
黎子深不知道什么时候已戴好手套,将整个猪蹄放到了唐小绾餐盘里。
不分割成小块,抱着直接啃。
这是唐小绾最喜欢的吃猪蹄方式,虽然吃香很豪迈,没有半点淑女的样子,却非常有满足感。
“好烂糊哦,入口即化!”
“今天时间有点赶,用的高压锅,等周日休息时,我用砂锅给你做,味道可能会更好一些。”
“周六呗,周六就可以。”
唐小绾啃得正香,便没心没肺的接了这么一句。
“忘了?周六要去别苑。”
“哦,我给忘了。”
真是气人,果然没放在心上!
哎,多亏我准备了登门礼物,就是怕你忘了。
千万别反悔,否则气死我算了!
“小绾,你不会是想临阵脱逃吧?”
“怎么会,我是那种人嘛?”
“嗯,确实有点像,嫌疑很大。”
黎子深的话音刚落,唐小绾便将一个猪蹄放进了他的餐盘里,用的还不是新手套,而是自己沾满油渍的那双。
“给你个特大号的,借花献佛。”
黎子深当然不会嫌弃什么,只是他的心思还停留在去与不去这个问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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