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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发誓这是我人生中倒数第二背的一天,本来今天是结束我人生中最背一天的日子。
这么说各位可能有点犯晕,但是事实就是这样的。
好吧,一定要我说是不是。
今天是我出别墅的日子。
如果你天真的以为我说的别墅就是那种有钱人住的豪华的像宫殿一样的地方的话,那就是你脑顶长包了……好吧,我承认今天我的口气不太好,但是任人遇到我这样的倒霉事都会这么想的,我的上帝。
首先,别墅是监狱。
没错,我是刚刚从那里出来。
莫里警官对我相当客气,因为他坚信我还会回来。
我已经是这所监狱里的头了。
下次回来,还会继续协助他管理这的犯人。
五年时间,我一无所成,除了成为这里犯人们的首领。
别误会,我可不是混什么黑社会的大哥,我只是一个很普通抢劫犯。
呃……抢银行的。
抢银行可以被判五年以上足可以证明我是一个惯犯。
没错,我就是。
莫里警官认为我偷东西是天生的,这话不靠谱,在我的国家,只有腿上长了一撮红毛的家伙才是天生的梁上君子呢。
我只是在偷和抢的同时能保持冷静的头脑,比较擅长罢了。
屡屡得手,所以也就自然而然了。
进银行就像是进超级市场一样便捷。
如果你们有和我一样的身手的话你们也会做得到,相信我。
好吧,知道你们会很好奇,像我这样一个比较擅长的家伙为什么也会被抓。
那是因为一个白痴坏了我的好事。
他由于送他即将生产的妻子送医院而撞上了我的车。
我当时已经得手并把傻瓜警察远远地甩在后面的时候,突然从路口冲出来一辆外形像乌龟一样的绿色轿车,把我的车撞飞了三尺。
等我在醒过来的时候,人已经在医院了。
就是这样该死的倒霉!
我就这么简单的被抓了。
我在这个该死的国家在连续十一次得手之后败在一个连刹车和油门都分不清楚的白痴身上……而且,我连那个被授意“见义勇为英雄”
家伙的脸都没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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