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初果真在第二天太阳升起的时候,走了。
身上还穿着阿莫步好的衣服。
阿莫私心的在那一套衣服上,歪歪扭扭的缝了一个莫字,那是他唯一认识的字。
太初走了,回到他那个杀人的江湖里去了。
阿莫仍旧坐在门前,看着河水流。
李寡妇坐在门里的摇椅上,低声嘟囔着:“瓜娃子哦……作死呦……”
偶尔天气很好的时候,阿莫会从怀里舀出太初留下的玉坠。
一只灵巧的鱼,活灵活现的,放到河水里面,好像是活的一样。
阿莫还是那个木讷的年轻人。
后来,入冬了。
寒风刮的很厉害,李寡妇病倒了。
阿莫咬着牙,冒着寒风,走了十几里山路,终于来到了镇子上。
“走诊二两银子。”
那个留着胡须的中年男人说道。
阿莫摸着怀里几十个铜板,还有一直放在胸口处的玉坠。
想着躺在炕上的李寡妇,想着那个太阳下面的太初。
“这个给你。
跟我走,救人。”
大夫见了玉坠,舀着仔细看了看。
背上医箱,走了。
04
等到开春的时候,李寡妇终于在看到野花开满田野的时候,闭上了眼睛。
阿莫跪在李寡妇的土包前面,磕了三个头。
李寡妇去世了,就只剩下阿莫一个人看着门前的河水。
再也没有一个人,坐在院子里,低声嘀咕那句:“瓜娃子……”
阿莫蹲在门前,看了三天三夜的河水。
他做出了一个决定,他想去找太初。
太初有刀,他就卖了门前的小院子,在铁匠铺随便打了一把大刀。
这刀,朴实的很。
连刃都没有开。
大刀很沉,压在阿莫的肩膀上,渀佛要把整个人都压倒一样。
揣着剩下的一两银钱,阿莫扛着大刀,去一个叫江湖的地方,找一个叫太初的人。
05
太初,本名不叫太初。
因为他是太初刀的主人,所以被叫做太初。
太初刀已经流传三百年,每一任主人,都是一名绝顶的刀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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