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这世上也就只可能有一个你长的这么合我心意了。
你不要妄自菲薄,我不会看上别人的。”
说着,金陌城把撕下来的兔子腿用树叶包好,送到了白芷的嘴边。
白芷不吃,他就一直拿着不放手。
直到白芷就着他的手咬上一口,他才一本满足的把东西转交到白芷的手里。
嘿嘿,摸到媳妇的小手了。
嘿嘿,媳妇的手真香。
嘿嘿~~~~“………………”
白芷无语。
看着金陌城荡漾的眼神,含笑的嘴角,只觉得想打人。
混蛋,金陌城是个大混蛋,害的她嘴里十分美味的肉肉都没有那么香了。
哼,都怪肚子不争气。
那登徒子的东西再香能比得过御膳,她怎么就一不留神真的吃了呢!
不过,你看什么看!
有什么好看的。
吃一口也是吃,吃够本也是吃,本小姐第一口都吃了,还害怕吃饱吗?!
这般想着,金陌城慢腾腾泡茶就变得不那么顺眼了。
“喂,我渴了,你那茶什么时候能好,怎么那么慢?”
金陌城被白芷这突然的呵斥弄的先是一愣,然后他就把这当成白芷对他的亲近而欣喜若狂。
他有点手足无措,差点一个激灵把千辛万苦给白芷调好的果茶都孝敬给土地神。
这女人的胃这么实诚的吗?但凡吃饱啦,就能认主。
写简直是无本买卖,血赚!
麻溜的把温度正好的茶送到白芷的嘴边,再看着白芷一饮而尽,金陌城成就感爆棚。
比他自己吃饱喝足还要开心,舒坦的每个毛孔都张开了。
殷勤小意的伺候白芷吃好,确定白芷是真的吃饱了,金陌城才津津有味的吃了点白芷剩下的残羹冷炙。
这种事情对于金陌城这种,出门在外身上还要自带茶杯筷子的龟毛洁癖来说,以前根本不可能发生。
没认识白芷之前要是有谁让他吃别人的剩饭,他能把那个人的头拧下来当凳子坐。
让他知道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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