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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第 22 章(第1页)

当然,就算其他人都忘了,奥利弗也不可能忘。

在夏集举办的夏十三日这天,首支抵达莱纳城的,是来自近邻格雷戈城的尼斯商队。

为首的那两名商人,当然是整支车队里最醒目的存在不仅是因为他们行在最前,也因为骑着的马最为雄健,穿着更是绣有精致纹饰的漂亮衣服。

三人年纪相仿,并且面部轮廓相似,一便是有着血缘关系的,更别说他们还故意蓄着如出一辙的络腮胡子了。

初夏的正午已经称得上炽热了,他们头上却还戴着从地中海商人处购入的海狸毛皮兜帽,上面镶嵌着10颗白色米粒般的珍珠。

背上披着淡绿色的披风,簇新的马裤下那被扣紧的皮靴干干净净,针脚细密得不出接缝处的靴底,甚至没沾上多少泥渍。

他们就是这支商队的主人,尼斯和尼尔兄弟。

“要不是听说莱纳城来了位公爵领主,有了上次在那屎河旁边卖货的经历,我是真不想来这个鬼地方了。”

尼斯擦了擦额上的薄汗,跟弟弟抱怨着“而且那里的人越来越穷,连饭都快吃不起了,根本没有闲钱买我们的货物。

上次带的那六车货,最后竟然只卖掉了一车还全都是那个领主买的。”

这还得亏了他们去得早,才从那眼高于顶的管家手里拿到了货款据晚到的那些商人说,他们的货款全是被那位贵族大人赊账买下的,而随着前领主的突然过世,也就注定没法要到了。

最让尼斯记忆犹新的还是,由于集市在臭气熏天的屎河边上,他们的货物也不可避免地沾上了难闻的臭味,久久都未曾散去。

他们兄弟在王国南部称得上是小有名气,是主要活跃在格雷戈城一代的巡回毛皮商。

他们主营的商品类型,从最常见的野兔皮毛,到颇受小贵族青睐的狐狸和松鼠皮毛。

这些能被灵活运用在服饰各处的小类毛皮,每售出一件都能给他们带来不菲的利润。

当然,缺点也很明显哪怕是在被公认为南部最大城市的格雷戈城,对这类商品的需求量也不算大至少不是个能让尼斯兄弟感到满足的数字。

比起缴纳高额的租金,在城中开设固定的铺子,他们宁可把时间花在危险的路上。

从开春到秋末,尼斯商队都穿梭在不同的城镇间,赶赴一场场集市。

当货物不断进行流动时,他们的利润才是最大的。

即便是见多识广、早习惯了旅途的艰辛的这对兄弟,都对莱纳城的光景心有余悸。

单从距离来,去莱纳城的路对他们根本称不上遥远。

但不论是那恶劣到极点的路况,还是沿途荒无人烟、根本无法获得补给,都是让商人们对莱纳城敬谢不敏的原因。

“哈哈,”

尼尔苦中作乐地说“放轻松些,至少我们不用担心路上会遇到强盗。”

尼斯嘴角抽抽“那是因为莱纳城太穷了,连盗匪都不屑来”

不管怎样,他们这次是充分汲取教训了他们出发前精简了车队,只带了三车货来。

要不是从熟识的好友那听说,那座像是被诅咒过的城市迎来的新领主,是最近在政变里败出后、才被新国王放逐出王都的天使公爵的话他根本不打算跑这一趟。

天使公爵的名号实在是太响亮了,连一向只活跃在南边的他们都略有耳闻虽然他们能听到的内容,不外乎是老国王有多宠这位幼子,又赏赐了什么奇珍异宝给他,或是他那被誉为天使般美好的容貌。

作为唯利是图的商人,尼斯和尼尔当然对一个男人究竟生得有多美貌这点毫无兴趣。

他们真正关注的是“那位这么多年来都深受陛下宠的公爵大人,即使是被驱赶出了王都,也一定有着比前几位领主都要丰厚的腰包吧”

抱着这样的期待,他们提心吊胆地督促着仆人和车夫,让载着货物的马车车轮在凹凸不平的泥泞路面上缓缓碾过,朝已经能遥遥望见的那座城堡和钟楼靠近。

首先让尼斯他们感到意外的是,在那熟悉的斑驳城门前,居然站了两名穿着轻铠的年轻男性。

“莱纳城终于有卫兵了”

在短暂的诧异过后,尼斯很快便觉得这在情理之中了。

一穷三白的莱纳城,除非是要举办一季一回的大集,平日里连盗贼都不屑光顾这种地方。

加上过去的一年里,它就如同被诅咒了般频繁更换领主,内部管理混乱不堪,更没有人会多此一举地在无人到来的城门处安排卫兵了。

现在的话,毕竟有全国唯一的一位公爵殿下坐镇着啊。

那种含着金汤匙出生的、眼高于顶的贵族,即便再落魄,也不可能连这点排场都不讲究。

大约十天前才被诺亚骑士长抽调出来进行训练,这时临时上岗的两名卫兵,对尼斯等人的到来并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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