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严,傲气,那是生活有一定保障後才能谈及的。
而对曾经的我和现在的夙墨来说,无疑等同於狗屁。
讽刺的是,曾经的我,多少次曲意承欢,被人骂了多少声下贱,做了多少卑鄙无耻的事才攀爬到了一定高度,才能有资格谈及那麽一点点尊严。
可是现在,居然一切回到了从前。
凛熙垂下眼睫,似乎预料不到我如此快的妥协,沈默了良久才说:“我去拿药,等等。”
他的脚步声很轻,几若未闻。
凄迷的月光流淌在他艳丽的红衣上,一片迷离。
靠在床头,我十分郁闷。
说白了,我实在有点不甘心。
不是因为那稍稍走错了的一小步让自己死亡,而是因为如今的处境。
就像长跑,你做了很久的热身运动,你起跑,过了一会後,你会觉得筋疲力尽,你还可能因为腿软而摔倒在跑道上,但是你最终还是站了起来,一步,一步向前跑。
很累,很辛苦,可是你隐约看到了终点,你觉得一切值得。
可是就快要到那个光辉的成功时刻时,万能的上帝告诉你,一切,都要重新来。
脑中忽然划过曾经那个人怨毒的眼,带着刻骨恨意的面庞。
我利用了他的感情把他卖了自己替他的位置,他怎能不恨?我还记得他临死时一字一顿的诅咒。
“你不得好死。
永生永世。”
我也记得当时我笑了,笑得很嘲讽,连诅咒都这麽老套没创意阿。
我曾经不信神佛也不信教。
因为宗教只是让人们的一种心灵寄托,对於现实,毫无实质性的改变。
而忏悔,亦只能让人们轻易地饶恕自己。
我不做这种无意义的事。
所以我也不相信报应。
一点也不信。
所以重新来就重新来。
我还是会按照自己的方式活下去。
自私也好,无情也好。
本性如此。
(二)
残破不堪的白衫被轻柔褪下,皮肤忽然裸露在冰冷有些潮湿的空气中,我不由自主打了个寒颤。
凛熙柔声说:“这药药性很强,如果感觉刺痛就忍着点吧。”
撩开散乱在胸前的柔软发丝,凛熙看着我满身的伤,轻轻叹了口气。
他卷起有些宽大的袍袖,露出纤细的手腕,把手中的白布浸上了水,然後动作轻柔地缓缓擦拭着我身上的伤口。
有些略嫌粗糙的纤维摩擦着被损坏的肌理,微微的痛。
血迹被拭去,露出本来的白皙柔滑如琼玉的皮肤。
这叫夙墨的小子真有一副好皮囊。
凛熙的眼神专注中带着小心。
动作更是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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