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墨小说网

第七十二章 白虎九(第1页)

孤独的背后是自由,热闹也是一种负累。

有对影独酌的冷清,就有人满为患的焦虑。

所以,任何一种生活都会使人疲累,因为任何一种生活都不完美。

那些转错的弯,走错的路,那些滴落的汗水,留下的伤痕,全都让你成为独一无二的自己。

世事纷纷扰扰,恶人教会你成长,好人告诉你方向,泥泞的路才能留下足迹。

伸手可触,实则不达。

小莹在布袋子里睡着了,手里还紧紧攥着那只凉透了的烧鸡。

这个看起来平平无奇的布袋封住了她所有的气息和法力,还让她昏昏沉沉只想睡觉,丝毫没有挣扎的力气也没有反抗的欲望。

她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也不知道自己被带去了何处。

想她不管怎么说也是龙族的一员,竟然被人一麻袋套走,真的是丢人丢大发了!

抓走小莹的人也没想到竟然这么容易得手,高兴之余又有点难以置信。

他着急回去复命,也就没有发现那无意间从小莹绣鞋上掉落的一粒明珠。

小莹的绣鞋是她娘亲一针一线亲手做的,这鞋子会随着她的脚一起长大,永远都是量身订制。

鞋上的明珠是上好的东海珍珠,也是莹龙一族最喜欢用的装饰之物。

小莹记得娘亲曾告诉她:“明珠蒙尘乃天下一大憾事,我们莹龙一族虽然名不见经传,但身为龙族子孙,无论何时都不能看低了自己。”

莹龙一族,虽然战斗力无法和其他族类相提并论,却拥有其他龙族没有的本领。

而且,谁说这天底下的事一定要靠打打杀杀来解决呢?

小莹的娘亲是莹龙一族的长公主,也是龙族公认的美人。

而小莹是家中幺女,从小就十分受宠,尤其小莹的姥姥姥爷,对小莹可以说是有求必应——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

俗话说得好,“家有一老,如有一宝”

,家里有两个性格执拗、喜欢折腾的老人,能给家里带来不少欢乐,小莹和姥姥姥爷,可以说是族里的“开心果”

也不为过。

有一回,族中大宴宾客,小莹的哥哥,也就是龙族太子殿下喊弟弟妹妹去厨房帮忙打下手,却遭到了姥姥一通数落:“你自己也长手长脚的,自己怎么不去?是不是太子爷当惯了,都忘了自己姓甚名谁了!”

大哥没办法,只能跟着弟弟妹妹一起去干活了。

小莹每次犯了错误,只要到姥姥姥爷面前撒撒娇,准能免了一顿家法。

惆怅彩云飞,碧落知何许。

不见合欢花,空倚相思树。

总是别时情,那待分明语。

判得最长宵,数尽厌厌雨。

“靖鳞,你一定要平安回来……”

云麒看着渐晚欲雨的天色,心里总有不好的预感。

重伤他的人,并非神族,实力却不可小觑。

就算靖鳞是麒麟神女,要是碰上了,也绝对讨不到好处。

只希望靖鳞不要轻敌,小心防范,逢凶化吉,顺利地把小莹找回来。

他便又想起来,第一次见到苏靖鳞时的情景。

那是他第一次随师傅来麒麟神山做客,沉迷于湖光山色,不小心和师傅走散了,还迷了路。

正在心急之时,突然遇到了一个盛装打扮的女孩子。

那时的苏靖鳞,正是天真无邪的年纪,对谁都不设防。

一双大眼睛黑白分明,一袭红裙让人移不开眼睛。

花一般的女孩子,在情窦初开的年纪,遇见了志趣相投、才华横溢的男子,自然是引为知己。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星际大佬她被团宠了

星际大佬她被团宠了

上等星际女神华安素被闺蜜陷害,大难不死流落到一天有四十八小时,粮食一年一收还低产的落后星际原始部落。然后一不小心她成了团宠建设部落,她是部落的宝贝疙瘩发展星际,她是星际的金疙瘩统领星系,她...

重生第一剑先斩意中人

重生第一剑先斩意中人

男人可以谈恋爱,唯独不能恋爱脑,上辈子因为恋爱脑导致前途尽毁一生悲惨,重生了第一剑先斩意中人。男人本该轻松,自由,快乐,舒心,洒脱的渡过一生,这辈子他只谈恋爱不结婚,不承担责任和义务,不背负枷锁,斩掉自己的恋爱脑一生致自由。我不是什么海王,也不是什么渣男,我只是不想给我喜欢的女孩添加负担,成为她的累赘,耽误她的人生,让她为难,所以我选择了离开。...

我已不做大佬好多年

我已不做大佬好多年

不要叫我大佬。我已不做大佬好多年!当张国宾讲出这句话,江湖红棍成为过往云烟,香江才子只是小小点缀,商业巨子金融巨鳄亚洲教父一个个光环围绕在他头顶。红棍坐馆话事人一个江湖已远,却又有无数江湖。江湖不是打打杀杀,江湖是人情世故。我的名,张国宾!...

快穿之重获新生

快穿之重获新生

曦月原本只是一个普通的大学生,因为一场意外的车祸,绑定了系统,在不断的穿越之中,她帮着宿主完成了一个又一个心愿,只是那个男人是谁,为什么一直跟着自己。还有那个008,你可以给我安静一点吗不过既然...

和姐姐大人同居的日子

和姐姐大人同居的日子

当你拥有一个成天想要你推倒她,并不介意逆推你的姐姐时,你是幸福还是恐慌  世间有一种可爱的男人可以长得比女人漂亮。  苏暮就是这样一个男人。  相依为命的姐姐是强烈的弟控。  幼年被强迫穿上女装。...

明末匪事

明末匪事

崇祯元年,陕西大旱崇祯二年,陕西大旱崇祯三年,陕西大旱崇祯四年,陕西大旱…有完没完?还真没完。要知道这场大旱是中国乃至人类历史上少有的,其持续时间之长受旱范围之大,为近五百年所未见。五百年?孙悟空都从五指山下出来西游了,顽石已长满青苔,沧海都变成桑田了,这么绝的事情咋就让明末陕西百姓给遇上了。灾荒时间长了,地主也没余粮,皇帝也没闲钱,不征税紫禁城就得关门。啥也不说了,该征税的还得征,陕西也不能例外。奶奶的,都这样了还要收税,让人活不?陕西百姓经过一番深入的思想斗争,联系一下当下国内的基本形势并结合本地区的区域特点,广大民众决定起义,理想远大的当起义军,理想一般的当土匪。好了,大环境就这样,提起刀开始干活吧!小说交流群号456361091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明末匪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