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5万的版税收入,到手只剩下627万张。
除此之外,还有包装费、促销成本、巡演成本等等杂七杂八的条款,这部分费用,或是歌手1oo承担,或是唱片公司与歌手55分担。
简言之,即便一百万张专辑全部销售一空,保持o退货率,歌手最终到手的收入大概只有65万—75万张的版税分成。
这一份合同,沈浪看得很慢,很慢。
它跟沈浪后世签的合同不一样,彼时,音乐已经进入数字时代,合作模式早已生变化。
那份合同更长,一共五十多页,单单互联网版税条款就占了15页。
约莫一個半小时后,沈浪终于仔细看完合同。
平心而论,陈绍宝提供的合同,算是很有诚意的那一种。
词曲版权归他。
18的专辑版税收入,远远高于普通新人的8。
站在沈浪的角度,他觉得自己应该拿顶格,也就是25分成,但陈绍宝并不知道他是重生者,也不知道他的创(文)作(抄)能力有多恐怖。
所以,18的比例已经很高了,弱一线歌手,差不多也就这个分成。
每张专辑2oo万起步的制作费用,也很有诚意。
1oo万的签字费,更是非常有诚意,只要签下合同,就能拿到一百万,没有其他附加条款。
不过,沈浪并不准备现在签约。
哪怕那一百万港币很诱人,到手可以直接化身有房一族,还不用贷款当房奴。
半晌,沈浪组织好语言,抬头看向了等在一旁的陈少宝。
“邵宝哥,现在签,是不是太快了?”
听到这话,陈绍宝愣了一下。
这话的潜在意思是不满意?
“快吗?”
沉吟片刻,陈绍宝笑着道。
“像你这样的天才音乐人,我还嫌慢呢。”
“怎么,你是对条款有什么异议吗?如果有的话,还可以再商量。”
“那倒不是。”
沈浪即便有异议,也不能明面上说出来,人家给出那么好的条件(陈绍宝角度),还不知足?
直接提,难免给人留下贪得无厌的印象。
因此,沈浪换了一个理由。
“宝丽金能够开出这样的条件,我很感动,但有一件事,我想我得提前说一下。”
“你说。”
陈绍宝抬手道。
“是这样,邵宝哥,关于我的第二张华语专辑,我不会摇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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