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昏中,原本秩序井然,正在大快朵颐的豺群当场就乱作一团,哄的四散而逃,眨眼之间就全部消失在了荆棘中、莽林子里。
只留下一具豺尸,颓然倒在还未完全死去的公鹿身上。
李小烽从山坡上站起身,摸摸手里的五六半,感慨不已。
上午还那么狡猾,险些把自己引进险境的豺群,现在在五六半面前,也只有抱头鼠窜的份儿。
不愧是被誉为众生平等的神奇发明~
带着追风跑过去,李小烽拎起地上的豺尸,估摸了估摸,差不多得有三十斤。
重量还行,毛发虽然没有豺王那么鲜艳,但也泛着些许红色。
东北豺和其他地方的豺长的不太一样。
这边天气偏寒,东北豺身上的毛发要长得更长更密一些,毛茸茸的,因此要显得比其他地方的豺体型更大,也更好看一些。
();() 李小烽颇为满意。
拿这只豺交差指定没问题。
将豺尸放在一旁,李小烽又拿起枪,对准旁边腹部还在一鼓一鼓,尚有半口气的公鹿。
“嘭!”
李小烽毫不犹豫的扣动扳机。
活是肯定活不了了,那就走的利索些吧。
当然,这一枪同时也是为了震慑隐藏在暗处的豺群。
豺狗子不比其他动物,胆子大得很,虽然第一枪吓跑了它们,但是看身边来回躁动的追风,显然是有豺已经返回来了。
再度开枪之后,追风明显放松了许多,但还是寸步不离的跟在李小烽身边,警惕的来回巡视。
李小烽则走到公鹿的旁边蹲下,扳过鹿头,仔细观察。
这只鹿的额部角基很浅,底座还高,看样子年龄不大,应该只有两三岁。
不过看它的额头上,居然留有被人割过鹿茸的痕迹。
李小烽有些诧异。
活取鹿茸鹿是很痛的,非常容易遭到鹿的攻击。
这年头可没麻醉枪,所以猎人们为了保证自身安全,取野生鹿茸时都是一枪放倒,直接拿猎刀割,鹿肉拿回去吃掉或者卖掉。
只有鹿场,才会活取鹿茸。
李小烽哑然失笑。
怪不得豺群能那么快就放倒这只鹿,感情是只从鹿场偷跑出来的养殖鹿。
想了想,附近好像只有老柳树屯儿有个小鹿场,但是那里都已经废弃了好多年了。
“那就只能是平阳鹿场跑出来的。”
李小烽啧啧称奇。
平阳区的平阳鹿场,距离秃顶子山起码也有七八十里地,真不知道这只鹿是怎么一路跑过来的。
李小烽摇摇头,掏出五六半的三棱军刺,瞄准了这头公鹿的头部。
六月份,公鹿的“头茬茸”
刚刚长好。
这个时候,鹿茸的质量最高,价值也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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