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知道,方父不善于言辞,这是他独特的表达关心的方式,对方从来都是这样,这种爱区别于方母,沉默却又厚重如山。
是,父可能爱面子,可能没什么大本事,纵有千般不是,但从没有怨言供养这个家,只此一点,在这个家中便是顶天立地,而他,也是最没资格嫌弃的。
方临看着方父呼呼噜噜大口吃着,纵然这时歇息下来,额头仍有汗珠乎乎冒出,落在碗里,也被一口吞下。
他心中微酸,暗道:‘这码头苦累,长久下去,身体亏空折寿,我也该尽快找到活计,帮爹分担些才是。
以半月为期,若轩墨斋还没进展,就更换其他目标吧!
’
……
时间匆匆,三日、五日、十日,就这么飞快过去。
这些日子,方临一大早就到轩墨斋,跟在刘掌柜后面溜达一圈,然后白天就在铺子中帮忙。
而刘掌柜的态度么?犹如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始终不松口,开始还劝说让方临不要来了,后来见他不听,索性也不说了,就等方临自己离开。
没到自己预设的期限,方临自然不会放弃,耐心等待着机会。
这日清晨。
刘掌柜如往常一般溜达,心情不错,嘴中还哼着小曲。
路过一处偏僻处,突然,从角落冲出一条疯狗,伸出长长的舌头,夹着尾巴跑来。
“哎哟!”
刘掌柜吓了一跳,本能就往旁边躲。
可疯狗见人怕了,越凶了,往前扑来,眼看就要咬中。
噗!
这时,一根棍子从侧旁扎来,插在这疯狗脖颈,让它抽搐流着血,渐渐断了气。
呼!
呼!
刘掌柜逃过一劫,大口喘着气,对神兵天降救下他的人满心感激,此刻简直比亲儿子还亲,连声道谢:“谢谢!
可谢谢……嗯,怎么是你?”
正是方临。
——实际上,第一天跟着刘掌柜散步,他就细心注意到了这条不太正常的狗,后来专门在附近打听过,才知道这是一条疯狗。
他观察过,刘掌柜早上的散步时间,与这条疯狗平时出没的时间差不多,只要这条疯狗没被人打死,只要刘掌柜不改掉早上散步的习惯,随着时间推移,遭遇这疯狗的几乎是一个肯定事件。
换句话说,在这一切前提下,只要足够耐心,迟早能逮到救人的机会。
方临早就等待着这一天,但话自然不能这么说:“掌柜的忘了,我一直不都跟在后面么?看到有难,这不就来帮忙了。”
“对,看我这记性。”
刘掌柜一拍脑门,此时也冷静下来,方才上头的情绪渐渐消退:“那啥,方临是吧?我这吓了老一跳,得缓缓,你中午来铺子找我。”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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