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晓一家最终还是穿着雨衣,骑着自行车去参加的婚礼。
她们两家距离有三四公里,要横穿整个县城。
加上今天的雨一阵阵的,赶到村口的时候,林晓的刘海都已经湿哒哒地挂在脸上。
虽然还没有脱下雨衣,但是能感觉到,精心准备的白底红点连衣裙也几乎湿透,完全贴在身体上。
就这么狼狈不堪地进了大伯的家门,因为是雨天,还没有太多人过来。
林父林母一脸尴尬地跟着进了堂屋。
林晓的堂姐林悦闻声,穿着婚纱从里屋走出来打招呼。
“叔叔,你们过来了?”
这个年头都还很朴素,结婚的时候最多置办几件新衣服,婚纱可以说是个稀罕物件。
林悦的男朋友家里虽然是在乡镇上,但是是卖农资的,算是薄有家资,就给上了婚纱。
不过你还别说,林悦本来就人比花娇,这时候有了婚纱的衬托,更显得明媚动人。
只是和林晓一比,林晓跟个落汤鸡一样,瞬间就被比下去了。
有那么一个瞬间,林晓甚至想打电话让刘强回去。
心里想着,电话却响了起来。
当她掏出手机的时候,果然引起了一屋子的艳羡:“呦,晓晓都有手机了?真有出息。”
林父林母觉得自己搬回了一城,这才摆着手道:“没有,晓晓谈了个男朋友,嫌联系不方便,就给买了个手机。”
接着,就心满意足地听着众人对他们家的恭维。
只有林悦看了看林晓,眼神复杂。
电话是刘强打来的,说自己到了村口,要让林晓来接,说完就挂了电话。
林晓看着外面的泥泞,一时间犯了难。
今天为了争奇斗艳,她不但穿上自己新买的裙子,脚下还穿着一双水晶高跟凉鞋。
村里并没有柏油路,这如果一脚踩下去,估计要拔不出来。
“怎么?”
“我找的摄影师来了,现在正在村口,大伯你找人去接一下吧。”
大伯正要应声,林父却把脸一沉:“你找的摄影师,你大伯认识吗?万一接不到人怎么办,你去。”
“爸……”
林父有一些重男轻女,从小对林晓就没有什么好脸色。
可林晓就是这种贱骨头,爸妈越是宠爱弟弟,就越想证明自己。
这时候见爸爸不理解自己的苦衷,也只是敢委屈地喊了一声。
“叫什么叫,喊你去就去,快点儿,别让人等急了。”
林悦叹了口气,对已经开始嗑瓜子的林雷道:“林雷,你姐不是让刘强来摄像吗?你也认识他,你去接吧。”
她指了指林晓的脚道:“你姐姐穿着高跟鞋,走泥路不方便。”
林雷“呸”
了一声,也不知道是在啐林晓还是吐瓜子皮。
“外面下着雨,我才不要去。
我姐昨天还跟我们吹,说今天要我新姐夫开车接送,结果放了我们鸽子,让她自己去。”
林晓听了林雷的话,气的脸色铁青。
林母也觉得有些不妥,像是安慰一般拍了拍自己的儿子:“你啊,这张嘴就是直,你姐都答应让你姐夫给你买衣服和游戏机了,还这么说。”
只是这一拍的力度小的可怜,连层土都拍不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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